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中“党组织各项活动和会议制度规范、记录齐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各律师所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现就认真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意义
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是反映会议真实情况的第一手材料,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会上讨论的问题、发言、决议等内容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具有执行依据、文件基础、日后查考和史料价值等作用。
认真做好党组织的会议记录工作,有利于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机制,有利于党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有利于“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的落实检查,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为此,各律师所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党组织的会议记录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要求
1、统一使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各律师所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本统一使用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用毕需换用时,由党委统一收旧换新。
2、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一是会议内容记录必须完整。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会议主持人、主要议程、发言人、发言内容、决定、决议等。二是会议内容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会议记录要符合发言者的原意,不能任意增减或改变,特别是关键词语不能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