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3月14日、15日各进行了两场实习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实习期满申请考核的实习人员为36人,实际参加面试考核36人,通过考核29人,已于2013年3月18日公示。现补充公示2人(注:因面试考核材料需提交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再确定,故考核当天未现场出具分数,经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4月7日重新审议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合格)。
现根据《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对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实习人员的考核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异议;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考核结果发生效力。公示期满后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将于7个工作日内发放考核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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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