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8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光林律师赴清华大学法学院,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讲授《公司谈判》法律实务课程。 白光林律师结合近30年的执业经验,从法律、法理、实践三个层面,引用典型的案例生动讲述了公司谈判的原则、目标、技巧、手段、方法及中小股东的特权股等方面的内容:一、“合理合法”是公司谈判的原则,企图打法律擦边球甚至逾越法律边界意图谋取眼前利益的做法,最终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二、“平衡合作”是公司谈判的目标,谈判之道实为平衡之道,是在各方利益杠杆中寻找平衡点,达成利益共识;三、“放眼大局、小处着手”是公司谈判的技巧,股东行使权利时不能影响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不能为公司发展带来潜在法律风险;四、针对不同的谈判对象采取不同的谈判技巧,“软硬兼施”;五、公司谈判应力争达到既符合“合理合法” 的谈判原则,又能实现“平衡合作”的谈判目标。 白律师生动、幽默的授课方式赢得两百多名学生的一致好评,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课程使同学们更为直观的感受到公司谈判的魅力,极大的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