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凤凰县政府出让景点经营权的合同合不合法?这一协议是不是造成当前门票改革的根源?我想找到那份合同来研究一下。”在刘志江看来,重点研究12年前那份景点经营权转让合同,或许能分析出凤凰县政府实施“门票新政”的真正原因。
“看了这么多新闻报道,但我依旧没弄明白凤凰县政府实施‘门票新政’的真正想法。”
4月16日上午,湖南长沙的律师刘志江给凤凰县政府发去了一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县政府将凤凰古城八大景点5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全部内容。
“12年前凤凰县政府出让景点经营权的合同合不合法?这一协议是不是造成当前门票改革的根源?我想找到那份合同来研究一下。”在刘志江看来,重点研究12年前那份景点经营权转让合同,或许能分析出凤凰县政府实施“门票新政”的真正原因。
门票新政 政府当先锋 公司退幕后“本是有备而来,没想到风波迭起。”
3月19日,凤凰县委、县政府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4月10日开始,游客进凤凰古城游览要购148元门票。凤凰县将古城景区和南华山神凤文化景区合并成一个产品。原本免费的凤凰古城开始收门票了。
凤凰县政府在发布会上同时表示,新政策实施后“游客来凤凰旅游花相同或更少的钱,将得到更多和更优的旅游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