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考核工作,保证律师所和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考核成效,提高对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工作指导水平,以及保证律师所为实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工作条件,切实维护实习人员的各项权利,市律协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拟于2013年10-11月会同市律协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在全市律师所中开展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考核及实习人员管理等检查工作。
2013年4月-6月为各律师所自查自纠时间,请各律师所严格按照《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实习指导律师守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对本所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考核及相关实习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所对实习人员指导和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律师所各项实习人员管理制度,杜绝律师所出现挂靠实习,假实习等情况,切实认真监督指导实习人员实习活动,同时要求律师所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实习人员工资报酬和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请各律师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本所对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考核等实习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在今年10月-11月我会到律师所检查期间如发现律师所存在关于实习人员违规、违纪等情况将按照相关实习人员管理规定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