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司法部、共青团、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共同发起,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共同参与的一项重大社会公益性民生工程,旨在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服务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校毕业的优秀学子到全国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开展志愿服务,增强当地法律援助能力,为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该项目自2009年实施至今的四年中,深圳市律师协会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相关文件精神。深圳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响应、踊跃捐款,认真做好资金募集工作,赢得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特别是2012年,我市共有9名律师报名参加志愿者工作,最终5名志愿律师奔赴云南、广西、四川、山西等省从事志愿服务,在工作中,他们的工作取得了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高度赞扬。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学习中指出:“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身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
今天,2013年度法援“1+1”活动律师志愿者招募和资金募集的工作已经启动。市律协倡议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行动,为“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奉献一份爱心和力量。
这是一项全社会尊重和支持的志愿者行动,是一项自觉关注和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共享社会法制文明成果的重要举措,是一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的传承,是一个砺练自我,升华自我的平台。让我们共同携手,加入到“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去,为无律师县、西部贫困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