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下称“《条例》”)修改工作,听取专家学者对特区立法的意见,2013年5月6日,市律协邀请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讲授我国律师制度沿革及改革进路,并与《条例》修改小组成员探讨具体修改工作。
王进喜教授结合国外律师行业管理经验,国家《律师法》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向与会律师介绍了我国律师制度的历史沿革、并就律师协会的性质定位、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执业权利与义务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等内容与大家进行了交流。针对《条例》修改王进喜教授提出如下建议:一、修改内容应与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适应,完善律师执业法律体系;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核心在于权利人受侵害时如何获得救济,《条例》修改应当体现相关救济途径的内容;三、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与职业道德,并完善相关惩处措施,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规范化管理;四、修改后的《条例》应当起到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市场、奠定我市律师行业未来十年基本管理格局的作用,开启深圳律师行业发展的新篇章。
与会律师表示,主讲嘉宾的前瞻性意见进一步开启了修改工作的思路,其国际化视野为《条例》修改工作小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修改工作小组将发扬特区改革创新的精神,广泛听取各社会层面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力争修改后的《条例》能够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律师执业提供法律保障,为促进我市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