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8日,由黄建水副会长率领的广州市律师协会工作考察团一行10人到访我会,就律师执业环境问题、实习人员赴法院办案问题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修改三项议题与深圳同行进行了深入交流。
市律协副会长林昌炽,市律协理事、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马学平,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郑剑民,副主任陈科军,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唐剑明等参加了会议。
林昌炽副会长代表市律协欢迎黄建水副会长一行到我会传经送宝。并指出,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深圳的法制环境有了较大改观,律师会见、阅卷问题有了很大改善,但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仍有待解决;关于实习人员参与办案的问题,为了鼓励、帮助实习人员尽快成长,法院应为他们参加诉讼提供必要的空间;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已经滞后,希望省律协能敦促省物价局、发改委尽快对上述标准进行修改,以维护律师的正当权益。目前,深圳律协正在参与《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修改工作,设想将上述三个问题纳入条例修改的内容。使广大律师的意志在条例中得到体现。
黄建水副会长表示广深两地应共同发出声音,推进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就实习人员出庭参与诉讼与法院进行沟通,敦促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修改已不合适宜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还就建立深圳、广州两地律协维权工作联动机制达成初步共识,根据此共识,深圳律师在广州执业或广州律师在深圳执业期间,如遇权利遭受侵害,可向当地律协维权委电话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