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 王珏玢 杨绍功 王若遥)75岁的李金凤和老伴住在南京城南一栋平房里,子女两三个月来看望他们一次。老两口理解在职子女的忙碌,但还是希望他们能常回家看看。 1日正式实施的《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赋予了他们一个法律依据:“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李金凤认为,“常回家看看入法”是个好事,但不希望子女因此受到处罚。如果通过宣传广为人知,也许会让子女想着多往家跑跑。 77岁的储女士向法院提出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她作为原告的这起案件成为新法实施后的首个判例。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1日判定,她的子女至少两个月看望她一次,逢重大传统节日须至少看望两次,除夕至元宵节间须至少看望一次。 法官当庭指出,如果子女不履行看望义务,储女士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直至拘留。 这一判决被解读为对新法量化执行的首次实践。庭审虽已落槌,围绕子女回家等道德议题是否应该入法、如何保障执行该法的争论仍在持续。 由新浪微博发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