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6日,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2012年会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召开。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作为协办单位,该所主任刘平凡应邀出席会议,同与会人员就《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律师修改建议稿)有关内容进行深入探讨。 现行行政诉讼法实施20多年来,在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行政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该法在行政审判实践中的局限性日益显现。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相继出台了约40部、700余条有关的司法解释,增进了该法的实施效率,并形成了一些新制度。 全国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律协会长岳琴舫在大会致辞中指出,司法解释自身的局限性使其未能解决该法的某些结构性缺陷,司法解释与该法之间的某些适用冲突也需要协调,因此,修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全国人大已将修改行政诉讼法事项列入工作议程。 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徐建,呼伦贝尔司法局副局长刘思敏,全国律师协会业务部主任朱英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经过全国各地律师代表、专家的激烈探讨,最终通过《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律师修改建议稿)并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以期推动该法修订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