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9日,深港律协理事会联席会议暨前海国际律师学院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香港律师会林新强会长、熊运信、苏绍聪副会长,市律协张勇会长、张善华监事长、梁建东副会长及部分理事参加会议。 张勇会长、林新强会长分别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和香港律师会签署了《前海国际律师学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律师学院合作协议”),并通报了上一次理事会联席会议的落实情况,同时就目前深港两地律协合作项目的最新政策动态进行沟通。 张勇会长表示,深港两地律协共同签署律师学院合作协议,标志前海国际律师学院的筹建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深圳律协衷心感谢香港律师会在筹建律师学院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协助,目前深圳律协正在积极筹备2013年实习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希望香港律师会能够参与授课工作,重点介绍港澳台律师相关制度。深圳市司法局于今年2月率深圳律协相关人士赴前海管理局座谈,并签署了《关于建设前海法律服务中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会议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明确了双方合作项目进度计划。根据备忘录内容,我会已初步完成前海律师服务团的组建工作,将为前海管理局提供重大决策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林新强会长首先对深港两地顺利签署律师学院合作协议表示祝贺,并表示香港律师会作为律师学院合作单位,将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律师学院提供一流的师资和前沿、高端的培训课程,提升深港两地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结合《粤港澳三地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林会长表示,深港两会之间的合作尤其是在前海高端法律服务方面的合作应紧抓时代机遇,力争取得新突破,香港律师会将继续加强与深圳律协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共同致力于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 会议还就设立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相关条件、深港两地律师事务所收费方式及税务责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业务部:周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