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深圳律师动态刑事资讯
深圳律协下设维护律师依法执业权益委员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纪律委员会、公共关系委员会、业务发展与职业培训委员会/业务发展、执业培训与青年律师成长指导委员会、规划规则委员会/律师发展战略与制度建设委员会、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港澳台业务委员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文体委员会、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十六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履行协会职责的专门机构。此外,协会还设有若干专业委员会,作为组织专业交流研讨及指导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的机构。律师协会设有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定,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截至2011年1月31日,我市现有执业律师6317人,实习律师1180人。其中男性律师4628人,女性律师1689人;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60家,其中,本市所297家,外地分所63家;普通合伙所300家,个人所60家。
当前位置:首页刑事资讯深圳律师动态 → 律师交流,新《证券投资基金法》解读
律师交流,新《证券投资基金法》解读
2013/07/16   来源:深圳律协   浏览次数:760次   
关键词: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与资本市场经过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变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仅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对其他形式的证券投资基金却缺少法律监管,现行基金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和达到相关市场的发展需求和有关部门的监管目的,修法工作迫在眉睫。

经征求各方意见,20121228日,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并将于201361日生效实施。

一、扩大法律适用范围,私募证券基金首次入法

新基金法针对适用范围,通过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充分结合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市场运行实际情况,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新基金法。并通过设立第十章专章对其进行原则性规定。自此,以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

(一)采用合同法理论,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新基金法总则部分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进行了规定,即“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不同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上更符合法理和现实需求。

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的表述,新基金法对基金财产债务承担的自治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1 www.chinalawyer.me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