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下午,牛律师刑辩团队程先华律师、陈苏珍实习律师,在深圳福田区法院依法开庭了某侵犯注册商标罪案,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两律师依法为被告人做了有罪从轻辩护。
庭审当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犯罪数额问题,控方认为被告人的犯罪数额为160余万元,而辩方认为其犯罪数额应为25万元以下。本案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查明了本案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及其犯罪数额问题,以及案件当中存在的其他一些疑问。
庭审后,家属对律师的辩护工作和自接案以来所做的律师工作,表示满意,直言感谢律师。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通过两律师对本案证据及其庭审的分析评估认为:被告人有望获得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