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逮捕、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诈骗数百部手机价值百万案,经本网律师辩护被取保释放案

收案日期:2014/06/16  浏览次数:1831次


[核心提示]: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案 号]:【2014】际唐律师刑事案件第0616号

[承办律师]:刘 敏 程先华

[关 键 字]:诈骗罪

基本案情

诈骗罪案基本案情:无心之失,身陷大案。

A某,女,某省人,案发前数年系某保健机构人员,收入数千元,在当时收入水平较高,其家庭背景也比较好,经济状况良好。在13年的某天,其出于帮助认识2年多的深圳某朋友的需要,也因一时与朋友吵架而想要出去散心的需要,遂在朋友的一再邀请下,赶赴深圳为其朋友B某在深圳某市场收购电子产品数日,后在某酒店收购数日。其后,其在深圳游览之外,即返回老家继续工作和生活,其并未将在深圳帮助朋友干活的事情放在心上。14年6月份案发,A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深圳警方羁押。


请看本网跟踪报道:http://www.chinalawyer.me/baike/articledetail_301931.html

懵懂无知,突陷要案:涉嫌诈骗罪且案值高达巨额,面临重刑

闫某系山东某县的一位女孩,90后出生,性格单纯,家庭富裕,重朋友义气。2014年4月,闫某因与男友吵架负气离家出走从山东来到深圳。2014年6月,深圳警方在山东闫某的工作单位将懵懂无知的闫某抓获。闫某涉嫌巨额诈骗案,现被羁押在深圳市宝安看守所。在深圳散心的闫某到底发生了什么?使其突陷巨额诈骗案?

 

面对大案,家人理智抉择,注重专业,第一时间委托牛律师刑辩团队        

男友陈某得知女友被警方带走后,焦头烂额。在网上查知牛律师刑辩团队某经典案例(诈骗70万,刘平凡程先华律师3月不予起诉http://www.chinalawyer.me/Topic/Template_1_244251.html) ,特意从山东前往深圳,来到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与团队律师进行商谈。在团队律师告知基本办案思路和流程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牛律师刑辩团队介入该案,签订委托手续。


牛律师刑辩团队律师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指派二名女性律师介入该案

在接受闫某父亲的委托后,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为女性且年幼,牛律师刑辩团队特意指派团队的业务主任程先华律师和刘敏律师(实习)两名女性律师办理该案。接受委托后,两名女性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宝安看守所会见闫某,了解案件,对闫某进行法律辅导。

 

研讨案情,布置进行取证,及时出具专业化律师辩护意见

2014年6月25日,牛律师刑辩团队就该案举行了专项研讨会,研究侦查阶段辩护意见。会后,根据研讨情况,团队程先华律师和刘敏律师(实习)及时出具《侦查阶段辩护意见》,并于次日向侦查机关提交,与办案警官当面沟通辩护意见。

 

牛律师刑辩团队紧密跟踪案件进展,目前闫某尚未批捕

2014年7月8日,团队律师前往宝安检察院查询闫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得知道该案件暂时尚未批捕。我们希望这是侦查机关认真考虑了律师意见的结果,并且期待这对“苦命小鸳鸯”能够早日团聚。

 

闫某悔不当初,牛律师刑辩团队携手共度难关

当被告知法律后果,特别是面对男友的自责和不离不弃后,闫某失声痛哭。经过律师的疏导,闫某心情得到了平复,并且表示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清案情,争取早日回家与家人及爱人团聚。团队律师也被这段爱情深深地感动,同时也对这名因为与男友吵架而离家出走,轻易相信朋友而触犯法律,可能要面临严重的法律处罚的“天真小女孩”而感到惋惜。

 

案件办理进展,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持续与广大网友分享,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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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案

详细律师办案内容,请参照牛律师刑辩辩护团队律师办案日志,在确保合法和充分维护当时隐私的前提下,本网律师适当公布律师办案过程供网友交流学习



本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在案件被移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间,被告人被不予批捕。

控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