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涉刑10年以下可取保!
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两高一部发布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附意见全文)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重磅!《广东高院关于刑事诉讼中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取保候审指引》
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适用取保候审,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4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19)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2019)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确保电子数据取证质量,提高电子数据取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院发布:2019年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规则60条
江苏高级法院发布:2019年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规则60条(2019年7月25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三、企业治理方面的注意事项;四、企业劳动用工方面注意事项;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注意事项;六、涉外贸易交往中应注意事项。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刑事诉讼“3+1”规程(全文)
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制定的《深圳市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深圳市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深圳市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实施规程(试行)》《深圳市刑事案件出庭作证工作规程(试行)》四项文件,经深圳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委员会审议通过,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标志着深圳司法机关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取得
国务院新规:街边摆摊合法化,再也不用怕城管!
李克强怒批城市管理:一味追求整洁不让开小店是懒政!
两高一部发布通告敦促在逃人员自首!5种情形可视为自动投案(附全文)
7月24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规定,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最高法院:台湾当事人委托大陆律师无需公证认证|附详细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发〔2011〕155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最新整理:涉黑涉恶犯罪常见罪名一览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强调:2019年,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要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在部分地区和领域黑恶势力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哪些行为容易与黑恶
6月起,一批新规将实施,一起看看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6月起,一批新规将实施,一起看看如何影响你我生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正式施行;公安交管“放管服”改 网约车、共享单车押金出台新政 共享单车押金退款周期不得超两个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 报废车告别“论斤卖”作日革10项新措施实施;
最高法权威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
2019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值此司法解释公布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承担减刑、假释对下监督指导工作的审判监督庭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等规定,现对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甄别和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