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华律师代理周某贩卖毒品罪(100余公斤冰毒)一审死刑二审上诉案—力争改判保命

收案日期:2015/09/23  浏览次数:1794次


[核心提示]: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周某,一审被认定贩卖毒品冰毒100余公斤;在共同犯罪当中,被认定为是毒品的所有者、犯意提起者和贩毒行为的实施者;且周某在家中囤积数量惊人的毒品,伙同其他被告人进行贩卖,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后周某不服,依法上诉。深圳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程先华,受托成为周某二审的辩护律师之一。

[案 号]:牛律师刑辩案例第0103号`程先华律师`毒品犯罪

[承办律师]:程先华

[关 键 字]:贩卖毒品罪 贩卖冰毒海洛因 毒品死刑改判 二审改判案件

基本案情

周某年纪六十有余,一生纵横商场,也算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晚年不幸涉毒遭羁押且一发即是惊人数量的高纯度毒品冰毒100多公斤,案件历经侦查、起诉、审判长达两年半的时间以后,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周某罪行极其严重并判处周某死刑。

周某对本案的判决虽有心理预期但毕竟不愿放弃生的希望,也不忍辜负家人的期盼,遂依法提起上诉,并委托律师介入其案件的二审程序。

律师办案

程先华律师在阅卷本案全案证据并详细研读判决书以及该案一审庭审笔录后认为:本案存在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存在部分侦查取证程序违法问题,如未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相应批准文件,先扣押、后搜查、再决定的程序违法问题,同一见证人异地多次见证不同侦查行为问题,毒品送交鉴定却丝毫未予质量减少问题等;

其次是部分事实认定错误问题,如案件存在特情引诱却未予以认定问题等;

再次是部分事实不清问题,如案件显示:另一同案犯明知涉案毒品数量为100余公斤并且得到了特情证言的印证证实,而一审判决却认为该同案犯无需为其中的50公斤毒品负刑事责任;

最后是证据不足问题,如,从全案来看,关于周某及另一同案犯究竟谁是主犯,谁是犯意提起者,涉案毒品是谁起意购进,并寻找买家出手等问题,均是只有单一的言辞证据而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且该证据指向的是另一同案犯,那么在另一同案犯拒不认罪或者涉及到这些关键问题的情节上避重就轻的情况下,本案证据是不足以认定清楚这些主从问题的……

据悉,该案二审已于近期公开开庭完毕,目前,律师的相关辩护意见、质证意见等已提交法院,该案目前正在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之中,不日将有结果。

控方意见

开庭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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