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A某,男,20岁,初中辍学,13岁辗转各地打工,至今已有7年时间。多年来,因父母分居,外公外婆年纪大,A某自幼缺少健康的成长环境,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家庭温暖。
2015年六七月份,A某与同厂工人B某打工相识并一起租房,两人认识有一年多时间,关系较好,同吃同住。B某,男,也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两人相互知悉对方手机密码,微信密码,微信支付密码等,并可随时不经对方同意而玩耍对方手机。同时,两人之间,也有借款关系,金额小到几十元,大到几百元等不等。总之二人关系非常好。
但2016年10月21日,A某突然被抓捕。后经过其家属千方百计了解是因为A某未经同意私自转了B某的钱走,据说也是与手机微信有关,但具体怎么样的过程,到底是什么原因和中间两人发生了什么事情,却不得而知。A某家属着急无奈,遂找律师处理。
2016年11月1日,A某家属经了解找到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经程先华律师接待并提供法律咨询,后其比较满意,遂当场决定委托该所并由该所指派程先华律师,刘敏律师担任A某的辩护人,依法维护A某的合法权益。
(本网主办律师之一:程先华)
接受委托之后,当日下午,程先华律师即奔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案件程序进展,得知:A某于11月1日被依法批准逮捕,罪名是信用卡诈骗罪,目前关押在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本网主办律师之一: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