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刘平凡
一、考察活动概况:
2010年5月12日,深圳市律协组团赴上海律协考察交流,考察团由余俊福会长带队、市司法局史志宏调研员、张善华监事长、王丽娜、梁建东、蔺晓青副会长等一行24人组成,我作为我市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代表有幸参加此次活动,深圳考察团一行受到了上海律协会长刘正东、副会长乔文骏、李慈玲、监事长朱洪超、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等的热情接待。考察团重点对上海律协小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以及上海律协行业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了考察学习。就上海律协区工作委员的设置与运作、纪律与惩戒工作、律师职业培训以及律师学院的运作、上海市政府扶持律师业(尤其是青年律师)的政策和举措、女律师工作、实习人员的考核与管理、监事会工作等进行了专门座谈,各自交流了心得体会及经验。这次考察活动开展的非常成功,令我们深圳考察团向上海市律协和上海市律师学到了经验,增进了友谊,为深沪两地律师的进一步互动交流打下了基础。
二、考察概况
考察期间我随团走访了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上海胡礼君律师事务所、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对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建设、管理模式、业务拓展、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经验作了实地考察和座谈。现以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为例,梳理考察情况:
1.沪家所概况:
沪家所是以婚姻家庭为业务特色的律师事务所,2006年由贾明军律师发起创建。该所主要处理离婚、继承、分家析产、家族企业股权转让、离婚股权分割、企业股权继承、公司企业股权架构设计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平均每天接听来自全球的几十个电话咨询,每日回复网络咨询百余个,平均每天接待2-5个面谈客户。其中20%的客户为外籍人士,该所不仅熟悉的法律,而且与美国领事馆、澳大利亚领事馆、日本领事馆等外国领事馆、港澳台、美、英、日、韩、新、德、意等多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涉外家事纠纷的处理程序与技巧上,更是胜人一筹。沪家律师还是内地目前唯一的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即西南政法大学“家事法研究中心”的理事,在处理涉外婚姻家庭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浓厚的理论基础。
2.从沪家品牌折射上海律所发展特色
(1)上海律所比深圳律所更注重服务品质。
沪家所从细节着手,以服务铸品质:a.针对不同的案件及要求,提供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服务是沪家所为客户服务时保障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接受客户的委托后,受托律师将及时出具案件解决方案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并将此报告传达给的客户。凡是沪家所的客户,均能得到一个网络帐户及密码,可以随时登陆www.iamlawyer.com,输入口令后查询具体的案件进程,客户也可以将想法留言给的律师,省去上班打电话不便的烦恼。经过数年的实践,此套系统相对来说已非常的成熟,客户在办理委托后,均能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接受到案件代理方案、应收集证据一览表、权利义务告之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和材料。b. 针对涉外案件,需要律师运用外语与当事人及涉外机构良好的沟通,该所成员有多名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而且该所与唐恩外国语言中心(Mandain Town)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在英国、法语、日语、德语等语种上提供必要的支持。c.服务第一,质量为本。无论业务收费多少,一旦接受服务,服务的品质与收费多少无关,只要接受了委托,就为客户无差别地提供一流的服务。d. 漫漫的离婚之路,当事人的心理往往是非常脆弱的,他们需要倾诉、发泄,有的客户会因承受不住心理的压力而选择做一些极端的事情,沪家的律师会适时的与当事人沟通,如发现其极端的行为而无法控制时,会建议当事人面见该所的咨询师。而有的客户甚至在离婚之后,仍然需要调节心情,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室便应运而生,由所内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律师或成员组成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为客户开导心情,引导其积极的生活态度,调整心理,是一个非常温馨而周全的服务项目。
相比之下深圳律师提供服务过于笼统,强调结果而不注意过程,忽视对细节的把握,服务品质相对落后。上海沪家所反其道而行之,注重过程,舍得投入,向过程要结果,时刻注重服务品质提升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2)上海律所专业化水平高于深圳律所。
自2003年以来,随着沪家所律师在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潜心研究,回报也馈显出来。婚姻律师团队从2003年贾明军律师一人,到2004年发展到一名律师带一名助理、再发展到2005年贾明军律师发起成立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组建婚姻律师三名团队、再发展到2006年9月16日成立首家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发展速度之快可见一斑。专业化发展分为两个层面:a、所内部的专业化发展。除个别师从事其他业务以外,其它所有律师均专业从事婚姻家庭法律业务。随着知名度的提升,办案数量的不断增加,对于办案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同时,该所人员还积极进行专业理论的研究工作。所属人员编著的《现代婚姻家庭案例》、《婚姻家庭纠纷业务》、《离婚红宝书》、《富人离婚的36个计策》等已经由多家出版社出版,在业内外获得广泛好评,其中贾明军律师为主编、以沪家所全体婚姻专业律师为作者合著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一书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为新版“律师业务必备”从书,系全国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推荐书,被法律社誉为“最权威的律师业务指南”。 b、外部树立专业形像,包括:坚持到大学、社区应邀参加各种讲座;关注公益事业、奉献救助爱心;参加各类学术学会、会议、论坛积极进行专业领域探索研究等。
律师业务的专业化和团队化是未来律师业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趁势,也是提升律所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考量标准。但在目前,深圳律师执业现状表现为一种“粗线条”的专业,大型律所如果按通常的以大部门法的观念将律师固定在某一部或组,片面或一昧地追求专业化、团队化,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事务所业务发展,这很容易滋生小团队现象的出现,给事务所发展带来阻力。但对于中小型律所而言,专业化、团队化有利于集中精力抢占中高端市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到精确地“专”,能在某一领域内紧紧抓住市场需求的脉搏,及时推出具有吸引力的专业产品。另外,从市场的选择来看,任何律所都不可能吃下整个市场,这就必须要我们做出选择,放弃一些不属于我们的市场,而选择我们做得较好的且有基础的方面进行重点发展。
(3)上海中小型律所具有浓厚务实精神。
求真务实是求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运动的实在性与客观规律性,务征服自然改造世界的实效性,是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对律所工作而言就是要求一切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适应市场需要进行业务拓展。沪家所针对社会发展中的涌现出来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及一些特殊群体事件,与时俱进地调整服务方向,取得了积极的市场效应。如,贾明军律师、吴卫义律师在2008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在《法律与生活》杂志上发表了《经济冬天,谁把离婚撂下了》一文,全面剖析特殊经济环境下导致离婚率下降的各项因素以及“假离婚”案件悄然兴起的现象,为突然面临“寒流”的客户和同行及时提供帮助。文中独道的社会+法律视角,不仅为荷包缩水的客户如何理性理地选择是否离婚提供建议、为婚姻律师的在低潮大环境下如何应对挑战提供思路,还警示我们在遇到利用“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时,要尽量慎重而为,拒绝因高额代理费的诱惑而制造伪证或诱导当事人做伪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律师执业纪律办事。另外,该所在社会普遍关注的富人离婚案件、股东离婚股权分割案件、豪门财产继承案件、家族企业纠纷案件等的处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适时的专业研究,受到了客户的亲睐。
深圳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链接香港和内地的纽带和桥梁,是国内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城市之一。面对日日更新的社会综合环境和错综复杂的纠纷案件,深圳律师作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必须具备务实求真的工作态度,才能最大化地捍卫客户的合法权利。具体可以体现为市场的敏锐性、服务的超前性、能力的综合性三个方面:a.市场的敏锐性。经济的全球化伴随着经济矛盾的复杂化,这就迫切需要我们的法律服务主动适应。随着我市经济的飞速发展,一大批创新项目、大型企业、新型经济运作方式落户,法律服务业正面临着如何适应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多样化、新型法律关系多样化的新情况、新形势。这就要求我们以社会发展为已任,登高望远,与时俱进,使我们的服务既能把握市场又能驾驭市场。b.服务的超前性。目前,我市律师的业务还是以传统业务为主,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对新型法律服务项目和高难度的法律服务事项,如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证券、涉外贸易等新兴专业的服务领域接触不多,理论储备和实务锻炼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居安思危,以国际化的思维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切实推进,使各律师事务所的服务面向市场、面向经济、面向社会,让开放的深圳拥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服务载体。c.能力的综合性。我们律师的知识结构目前尽管有所改变,一批理论素养、实践能力较好的优秀律师脱颖而出,但是,从总体来说,知识全面、能力全面,懂经济、能协调、会外语的综合性人才还是凤毛麟角。这就造成了很多案件我们办不了、不敢办的状况,在这方面我们律所要从长计议,重视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建设一支国际化、专业化的律师队伍。
(4)上海律所营销策略丰富而有力。
沪家所成功营销的“3+1”模式,所谓“3+1”是律所及所属律师运用发表学术专著(学术文章)、电视媒体宣传、互联网络推广的方式在社会上形成一定影响力,从而无形之中建立起专业型律所、专家型律师的形象,树立长期服务品牌。
律师事务所是中介服务机构,对外形象十分重要,形象、品牌的树立是长期的,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产物。我们深圳律师在此方面较多使用平面宣传载体的方式,宣传方式较单一,即使利用媒体也仅限于某些个案的宣传,很少成功打出专业牌、专家牌,没有将影响点形成影响面。从沪家所的成功经验出发,我们可以考虑在营销方面开拓思路,以学术作品为基础、媒体形象为载体、互联网传播为依托,逐步树立起一个多面立体的法律品牌,进而带动行业整体品质提升。
3.总结
此次上海之行,收益良多。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可资借鉴。可比与不可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受到了鞭策,拓宽了思路;重要的是我们要在可比中深刻反思,迎头赶上,在不可比中立足实际,创造奇迹。要在前进中学习别人,在学习中发展自己。上海律师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上海市委市政府对律师工作的重视和帮扶,市委市府各部门从服务贸易发展、行业发展等方面出台了若干意见,为上海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并且市委市府两办下发了一些列发挥律师在法治社会、法治建设当中的重要作用的政策、意见,这些都是上海律师业发展最基础、最关键、最直接、最充分的根本发展环境。律师事业的发展需要土壤和条件。我们深圳律师一方面要勤奋创业,为社会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亟需一个为良好的执业环境,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和律协我们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沟通社会各界的联系,赢得各个部门的支持。同时,引导广大律师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律师行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
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律师团队:
由著名的刑法专家、教授和刑事辩护律师共同组建。以“专业与高效”打造最专业、最权威、最高效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汇聚全国曾在公、检、法一线工作的知名刑事律师、刑案专家,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并借助刑法学专家的外脑资源,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法律服务。曾为办理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团队律师只对委托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分析和判断,绝不作毫无边际的夸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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