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首期刑辩力刑辩匠人特训营完美收官

发布时间:2016-11-07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阅读次数:4703

 

前言】只因一个法治信仰,却经众人励精图治和见证!众人磨砺,众人汇聚;众人耕耘,众人载誉!《“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大事记》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壮丽诗篇,寄托着法律人的百年梦想,彰显着法律人的气宇轩昂。昔日艰难创业,而今风华初放……感恩有您!

让历史记住这一刻!……

=================

2017年1月4日,首期刑辩匠人特训营在5天高强度密训之后,完美收官

  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手册》相关研究成果在本次特训营受到了参训律师们的一致好评。该特训的目的即是向众律师推广我们的规范化课题研究并反哺于课题研究,真正实现我们规范化研究的实用价值。当然,在特训营结课之后,课题组工作人员将督促每一位学员严格按照规范化流程办理一宗案件,让规范化研究成果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刑辩匠人特训营致力于像当年黄埔军校一样,创造一个刑辩人的历史。刑辩流程规范化系统培训将会创造出一批刑辩界中当事人追求的免检律师。刑辩匠人们定将发扬黄埔精神,团结一心,携手并肩,把握大势,着眼未来,为促进中国的法治进步和刑辩事业的实质飞跃而共同奋斗。

=================

2016年12月31日,群英荟萃、云集广州,首期刑辩匠人特训营开班

   为《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手册》面世后更有实用价值,更能有效推广,课题组开展了以教研为目的的,以“刑辩匠人特训营”为名称的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培训,因为做刑辩律师定要像工匠般有精雕细琢的精神,故由此起名。首期刑辩匠人特训营于2016年12月31-2017年1月4日在广州从化区广州市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班。

 

==============

2016年11月21日,“牛律师机构·海事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筹备组于牛律师机构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为丰富《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手册》,打造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辩护学。“牛律师机构·海事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筹备组于牛律师机构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研究中心特聘周明达律师为总顾问,刘平凡律师为主任。该研究中心将直击我国刑事辩护学的阙如——海事辩护进行重点研究,研究范围不仅涉及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类罪辩护,更包含在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国际航运等宽阔领域中的暴力犯罪及海运欺诈、跨境金融犯罪等财产犯罪辩护。

================================

2016年11月17日,以“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走进无锡”为主题的调研团队签约、授牌仪式隆重召开。

       中国政法大学实证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刘平凡律师代表课题组出席本次授牌仪式。仪式上,刘平凡主任与江苏仁勤律师事务所陆耀忠主任、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虞仕俊主任、江苏诚茂律师事务所黄中华主任、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胡东迁主任签署调研协议书,授予调研牌匾。

================================

2016年11月6日,“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正式确立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课题

2016年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首席律师刘平凡颁发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立项的《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立项书,特聘刘平凡律师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并颁发证书。

“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是中国刑事辩护学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是探索刑事辩护这座高山的有力号角,是系统化规范刑事辩护理论的先驱。此前在2016年9月16日,牛律师刑辩机构在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的带领下已经启动了“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而今,该课题的正式立项,更是给予了参与者们极大的鼓舞。


================================

2016年11月1日,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组公布:侦查阶段第一批调研题目、提示及要求

一、调研题目及开题提示:

1、侦查阶段刑事辩护概览

提示:侦查阶段刑事辩护的概述,为本部分理论基础,按照逻辑递次展开,立足我国法律规定,该权利产生的过程(刑诉法修订),可以略结合司法现状。

2、侦查阶段律师的诉讼地位与权利

提示:该地位是法定的,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需要;权利是重点,是律师开展工作的依据,主要论现有权利,附带展望一下应有权利。

3、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意义与价值

提示:为什么侦查阶段需要刑辩律师?律师都有哪些方面的价值?

4、侦查阶段的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

提示:侦查阶段的特殊性,程序辩护重于实体辩护,二者兼而有之但侧重不同。

重点题目,篇幅应超过要求。

5、侦查阶段控辩平衡与对抗

提示:有人问此题意义何在?实际上,这是侦查阶段辩护存在的意义,现在不是应不应当对抗的问题,是对抗够不够的问题,是如何对抗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对抗达到一种平衡的问题。可结合现状,但应依法论述应然状态。

6、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对侦查工作的监督

提示:也是辩护存在的意义,问题是如何有效、高效监督,应该监督到什么程度,要达到什么效果。

7、侦查阶段强制措施适用研究

提示:侦查阶段是强制措施适用的开始,这里需要对各种强制措施进行细致分析,阐述适用条件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试论应当如何解决。

重点题目,篇幅应超过要求。

8、侦查阶段捕前、捕中、捕后三阶段特点研究

提示:侦查阶段应分为此三个阶段,三阶段各有特点,其中可以选择不同视角,从办案部门角度、嫌疑人角度分析,最后从律师角度研究不同对策。

重点题目,篇幅应超过要求。

9、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研究

提示:基于现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略,可不限于侦查阶段,但本部分对于当今嫌疑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辩护薄弱问题的解决意义重大。


二、调研要求:

1、本部分以理论研究为主,立足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现状,如确有必要可以适当参考国外状况,可以适当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2、注意对后面侦查阶段刑事辩护规范化操作章节的指导性;

3、按照学术论文标准写作;

4、字数约1万字。

5、时限要求:20天(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

“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项目组

2016年11月1日


================================

2016年10月12日,公布刑辩规范化调研组律所名单(第一批),虞仕俊等24名律师成为各调研组负责人

“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收集更多的研究理论和实务依据,2016年9月20日,牛律师机构发布邀请函,诚邀全国各地刑辩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团队来共同完成调研任务。截止9月30日共收136家律师事务所申请材料,经课题组综合评定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等24家律师事务所(团队)入选,名单如下图:

================================

2016年10月11日,东莞会议确定侦查组研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项目”侦查阶段的研究会议在广东东莞召开,会议由刘平凡主持,秦建军、骆世明、顾宁、戴剑敏、唐柏成、赵夏梦等律师参与讨论。本次会议首先确定了以骆世明、顾宁、戴剑敏、唐柏成等律师为核心的侦查阶段研究人员;随后与会人员针对侦查阶段的体例(草案)进行全面、系统讨论修改,并确定规范化研究侦查阶段草案于2016年11月底完成。


================================

2016年9月20日,组建“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外脑专家库

为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交办的“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组建外脑专家库。2016年9月20日,牛律师机构发布《诚邀天下刑辩专家,共研“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邀请函,面向刑辩律师界开展刑事诉讼程序辩点调研活动。将“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部分细分为若干个辩点,通过委托全国各地刑辩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团队来共同完成调研,为“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提供研究理论和实务依据。


================================

2016年9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项目正式启动

2016年9月14日,牛律师机构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的带领下正式开启了刑事辩护规范化项目研究,此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徐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见证启动。同时,樊崇义教授亲自将原“牛律师标准化”系列更名为“刑事辩护规范化”系列。

================================

2016年8月30日,牛律师机构筹备课题研究组,草拟“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各阶段目录

2016年8月26日,刘平凡律师就“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项目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徐建院长汇报并得到支持和肯定。2016年8月30日,牛律师机构召开“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筹备会议,确定以刘平凡律师为总负责人,王晓辉、程先华、秦建军、顾宁、赵夏梦等律师为各课题小组负责人的课题研究团队。并要求各研究小组在2016年9月11日前完成“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各阶段目录草案以备2016年9月14日向课题导师樊崇义教授汇报。


================================

2016年8月25日,樊崇义教授建议牛律师标准化使用“规范化”并拟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以“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立项

2016年8月25日下午,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708A樊崇义教授办公室,牛律师机构刘平凡、柴学鹏、程先华三律师就牛律师办案流程标准化征求樊老师意见和建议。樊崇义教授建议:学术研究讲究科学、正当,基于法律没有标准化并且使用标准化的名称容易束缚的考虑建议使用“规范化”。同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以“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立项,并带两博士研究生分阶段研讨,并以《刑事辩护规范化办案手册》作为科研成果。

同日,牛律师机构刘平凡、柴学鹏、程先华三律师就“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项目向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律师汇报并征求意见。

延伸阅读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