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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刑辩百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告诉您,少年犯罪主要指少年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例如杀人、盗窃或者团伙抢劫等。大部分犯罪的少年都是智力正常、情绪稳定的,但大都是在不良环境教育下而成长的。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均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态度。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办理少年犯罪的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张采用非刑罚化的手段,包括家庭教管、社区服务、社会帮教等处理案件。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结合我国现况及对青少年保护的有益经验以及司法实践,系统提出非刑罚化处理青少年犯罪的辩护思路,一是犯罪情节轻微的,按照刑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是对依据刑事诉讼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不予起诉;三是对于具备适用缓刑条件的,可以扩大性作为相对不起诉处理,适用非刑罚化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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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竟然强奸8岁小学生!
2012/2/19 15:02:58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773次   
关键词:强奸罪  刑事犯罪  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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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吉林12月31日电(通讯员 冯润泉)吉林白城市某初中生李某在网吧浏览一通黄色网站后,恋恋不舍地走出网吧,色情电影里的情节始终让他无法平静下来。一个小女孩的出现,让他失去了理智,仅短短十几分钟,李某就从一个乖孩子变成了少年犯。近日,李某因涉嫌*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0年9月25日中午,李某从网吧出来,一路闲逛到了白城市某中心小学附近。当时中午12点多,午休后的小学生陆续到校。李某注意到了两个从身边经过的女学生,便尾随过去搭讪。从她们口中,李某得知稍大一点的女孩周某8岁,另一个小女孩刚上一年级。李某又问出了两人班主任的名字。“我也是这个学校毕业的,她也是我的老师。”李某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以“要给老师一个惊喜”为由,支走了那个一年级的小女孩,将周某单独留了下来。之后说给老师买点礼物让其捎进学校。但他这个计划没有得逞,周某说上课时间来不及了,扭头就往学校走,李某急忙跟了过去。快到学校门口时,李某一把拽住周某往玉米地里拖,周某吓得边挣扎边喊人。李某见四周没人,壮着胆子捂住周某的嘴,将其拖进玉米地。到了玉米地里,周某仍然在不停地挣扎。李某凶相毕露说:“你别喊,要不我杀了你。”8岁的周某被吓住了。完事后,李某故意问周某:“你今天看到我了吗?”周某怯怯地说没看到。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李某丢下一句“没看到就好”,随即离开现场。

  案发20多天后的10月19日下午,吉林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青山派出所接到报案称,一名涉嫌*强*奸*的嫌犯被发现。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在一家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李某当场抓获。原来,当天15时30分许,周某意外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确定是李某后急忙告知父亲。周父遂向派出所报了警。

  李某被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指控犯有*强*奸*罪。11月24日,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某本人及其监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经查,李刚出生于1994年11月,其作案时不满16周岁,其父母对儿子疏于管教,其自身不思进取,沉迷在网吧登录色情网站。通过庭审教育,李某表示会以此为教训,痛改前非。其法定代理人也保证以后对子女严加管教。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以语言威胁,强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李某在庭审中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时不满16周岁,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日前,李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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