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刑事程序 刑事诉讼 审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四川成都刑事律师 刘平凡律师
编者按: 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牛律师刑事辩护网刘平凡律师收录了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紧密相关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多年的刑事律师办案经验,愿为您提供法律帮助,解决疑难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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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疑难问题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条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司法解释
刑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论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民事诉讼的问题,除了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刑法、最高法院的《解释》,还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此外,1998年9月和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公布施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也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依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和国家、集体的财产不受侵犯;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利于提高诉讼的效率和效益;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正确处理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疑难问题解答
1、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司可以吗?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和单位为:
(1)被害人。这里的被害人与《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的作为公诉案件的当事人的“被害人”不同,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 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能把人民检察院简单地理解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是未成年人,我该向谁要求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