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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刑辩百科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清楚地知道,法院判决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之内,如果超出其范围是可以追回的: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等因素;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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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浅析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
2015/1/16 14:05:05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630次   
关键词: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既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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