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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刑辩百科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清楚地知道,法院判决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之内,如果超出其范围是可以追回的: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等因素;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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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2015/1/16 14:37:06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940次   
关键词: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的方式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1.选科式。

 

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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