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 深圳站  ]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下载APP
精神病人刑辩百科
精神病人:是指各种有害因素所致的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具体表现为感知觉、思维、注意、记忆、情感、行为和意志智能以及意识等方面不同程度的障碍。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存在行为异常,都会申请做精神鉴定。如果属于现症重精神病患者,如患各型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偏执性精神病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者,一律选择做无罪辩护。当然控方还会提出,即使属于以上几种重精神病,但是处在缓解期而犯罪也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控方要有只够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否则当事人还是不用负刑事责任。
当前位置:首页刑辩百科精神病人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浅析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浅析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2015/1/19 13:59:29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935次   
关键词:精神病人  刑事责任能力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一、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概述

 

达到以一定年龄而精神健全的人,由于其知识和智力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因而其刑事责任能力即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就开始具备,并以达到成年年龄作为其责任能力完备的标志。但是,人即使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如果存在精神障碍尤其是存在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就可能影响其责任能力,而使责任能力减弱甚至不具备,从而使其实施危害行为时的刑事责任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我国《刑法》第18条专门规定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并对此进行分类。

 

二、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分类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

 

 

 

14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5 www.lawyer123.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