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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刑辩百科
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单独一个直接证据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以直接证明的方式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是指被追诉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它包括两个方面:犯罪行为是否确已发生和该行为是否为被追诉人所为。因此,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明白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同时知道控方在运用直接证据时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则:1.严禁刑讯遏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2.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孤证不能定案。从以往的办案经验来看,常常控方都违反上述规则的一项或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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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公安机关不可以对哪些人在候问室继续盘问
2015/1/20 15:36:16   来源:刑辩力机构商事犯罪辩护律师网   浏览次数:893次   
关键词:候问室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规则》第九条之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

 

(二)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

 

(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四)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

 

(五)已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

 

(六)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

 

(七)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

 

(八)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九)其他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的。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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