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明作用的大小和证明对象的特征进行合理有效配置来构建证据体系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体系的构建,必须掌握一定的策略和技巧。一、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将证据划分为基准证据、优质证据、冗余证据等类型; 二 、在证据体系构筑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反向性证据的巨大冲击力;三、作为构筑证据体系的策略,应注重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证据规则细化与职权行为及私权行使之间的糅合是立法者思忖的结果
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的提高及法治发展的现实需求为刑事证据立法提供了宏观与微观背景。一、刑事证据立法发展背景鸟瞰;二、刑事证据立法新趋向;三、证据种类及其规范性表达;四、新证据观念下的事实认定;五、刑事证据制度的进步与发展。电子案卷流转办案制度的多种功能提高办案效率与保证办案质量的统一
所谓电子案卷流转办案制度,笔者将其定义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电子卷宗(原始刑事案件纸质卷宗进行数字化加密处理而形成的卷宗)为载体进行流转实现多种功能的办案制度。笔者认为电子案卷流转办案制度,可以有效实现了以下五方面功能:一是能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限,降低了退补次数,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犯罪嫌疑人隐性羁押期限;二是能有效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的引导取证,提高了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公安机关不可以对哪些人在候问室继续盘问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规则》第九条之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二)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四)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