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应从公安机关中脱离出来 与监狱并归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
刑事执行体制以及刑事诉讼整体机制等方面的理论与现实探究引起了人们对审前羁押的诸多思考。司法权能的进一步优化配置、诉讼人权的明显改善及羁押管理的科学化对看守所的独立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从实际操作层面进行观察,在历史发展及现实体制上也可以看到这种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看守所的独立将为诉讼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提供一个新的契机。要高度重视不予收押决定的法律监督和保护监管人员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检查出来的物品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