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宋代现场勘验的工作步骤、方法、内容以及对中国侦查学的影响作一浅论
世界侦查发端于中国,早在秦汉时期,司法人员已运用现场勘验方法侦查刑事案件。史至宋代,现场勘验方法在侦查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宋代在现场勘验的侦查实践中,创设了“先静后动”的勘验规则和现场勘验、尸体检验、现场访问三位一体的勘验模式,在中国历史上最早使用了现场绘图技术,这些都证明宋代现场勘验在中国侦查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洗冤集录》中关于现场勘验步骤、方法和技术的记
勘验笔录是以其文字、图表等记载的内容来说明一定案件事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与书证有相似之处,但不能认为它是书证。两者主要区别是:(1)产生的时间不同;(2)制作主体不同;(3)反映的内容不同;(4)能否重新制作不同。 审查认定勘验、检查笔录在制作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审查认定勘验、检查笔录在制作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需要注意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作勘验、检查笔录的人在主体上是否合法。对此,要注意审耷勘验、检查笔录是否为承办该案的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及其主持下的专门工作人员所制作;(2)审查勘验、检查当时是否邀请有见证人见证,或通知其成年家属到场;(3)审查勘验、检查笔录是否有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鉴定意见是一种分析判断,是意见证据规则的例外,笔录则是忠实地记录案件现场情况。而高莺莺一案中的勘验检查笔录则直接作出死者系坠楼身亡的结论,要么是意外,要么是自杀。对于现场情况则没有足够的反映,比如楼有多高、死者躺卧位置、身上的创伤呈现什么特点等。
刑事询问笔录与通常意义的公文书证具有明显的不同。公文书证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制作的文书,并以此文书作为证明案件有关情况的书证。
现场勘验笔录与检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的内容:一、现场勘验笔录:其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笔录、现场拍照和现场绘图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1、接到报案的时间,案件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当时的气候,以及报案人员的基本情况;2、现场保护人员的基本情况,到达现场的时间和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及保护过程中所发现的情况;3、参加勘查人员和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4、勘验工作开始和结束
勘验检查笔录是司法机关公务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资料、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所制作的书面记录。它包括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一切的事实情况的文字记录,而且还包括绘制现场图样、拍摄现场照片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