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涉税刑辩律师网   [ 深圳站  ]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下载APP
暴力案件机构案例库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主要承办特大暴力犯罪案件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投毒罪、放火罪、爆炸罪等暴力犯罪案件。其中,湖南张某入室抢劫案仅获刑6个月;团伙冒充军警抢劫200万可判刑10年以上,吴某仅获刑1年3个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当初的主犯只判一年当庭释放;谢某人室抢劫罪案改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缓刑释放;为深圳某房地产公司老板雇凶杀人逆转生死!海归绑架儿童索要50万,刑辩律师刘平凡介入成功减刑五年;福建A某强奸并强迫17岁怀孕少女东莞卖淫仅获刑5年等等。这些成功案例是基于牛律师团队办案始终坚持实行每案每阶段由该领域最擅长的专业律师承办,优势组合,精耕细作的硕果。也是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承办的上百宗暴力犯罪案件经验的必然!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当前位置:首页机构案例库 → 王某伙同谢某、于某敲诈其男友,刘平凡、程先华律师辩护作检方不起诉处理
王某伙同谢某、于某敲诈其男友,刘平凡、程先华律师辩护作检方不起诉处理
收案日期:2013/05/15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1547次
[核心提示]王某伙同谢某、于某敲诈其男友,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时,刘平凡、程先华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王某辩护人,检方最终做不起诉处理。
案 号
 [2013]高刑字第0033号
承办律师
  程先华 刘平凡
关 键 字
 敲诈勒索、刑事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深圳律师、牛律师刑辩团队、张鑫律师
基本案情

2012年底,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周某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4月12日晚上20时许,两人在海淀区XX酒店1300房发生性关系后,被害人周某支付给王某2000元人民币,王某提出之前两次都给其2万元人民币,这次也应该支付给其2万元,周某拒绝,于是王某打电话给其朋友谢某与于某,让他们到其所在酒店房间帮忙要钱,于是谢、于二人来到该酒店房间,对周某进行殴打、威胁,周某让王某自己去衣柜的钱包内拿钱,王某从其钱包内取出2万元人民币便与谢、于二人离开。经鉴定,周某伤情为轻微伤。

控方意见

被告人王某、谢某、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该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予以惩罚。

辩方意见

王某与被害人周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之前两次发生性关系之后,周某主动给予王某2万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因此王某有理由认为在二人发生第三次性关系之后,周某理所应当应当支付给其2万元,因此主观上王某并无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王某与周某之间的纠纷属于男女朋友之间因恋爱关系产生的纠纷,社会危害性较小,也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当时是周某主动提出让王某到衣柜里取钱,并且其钱包里面刚好准备了2万元现金,证明周某愿意给予王某2万元人民币的主观意图。

被害人周某对王某行为表示谅解,希望王某能够得到从轻处理。综上,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

争议焦点

王某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办案结果

检察院决定对王某作不起诉处理

办案总结

刑法作为惩罚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有其特定的范围,司法机关不能超越这个范围来认定一个人有罪,而判断是否超越这个范围的标准则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否遭受损害。在本案中,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既周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纵观全案我们可以发现,周某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没有受到重大损害,以至于不需要动用刑法来惩罚王某的不当行为。小情侣吵架要钱实属平常,找两个朋友来撑场也在情理之中,没有必要为了感情纠纷的小事而过多的浪费司法资源,因此我们认为检察院最终决定作不起诉处理是十分适当的

相关法条

刑法作为惩罚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有其特定的范围,司法机关不能超越这个范围来认定一个人有罪,而判断是否超越这个范围的标准则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否遭受损害。在本案中,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既周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纵观全案我们可以发现,周某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没有受到重大损害,以至于不需要动用刑法来惩罚王某的不当行为。小情侣吵架要钱实属平常,找两个朋友来撑场也在情理之中,没有必要为了感情纠纷的小事而过多的浪费司法资源,因此我们认为检察院最终决定作不起诉处理是十分适当的

延伸阅读更多阅读>>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22 www.lawyer123.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