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理财不慎损失上千万数额特别巨大聘请牛律师机构程先华律师、潘效辉律师介入维权止
文某基于对朋友的信任而屡屡投资其推介项目并累计投入800多万元,截至案发本息累计逾千万元。收不回钱的文某无奈聘请律师维权。经律师调查发现,原来的投资纯属骗局。在努力取证之余,程先华律师、潘效辉律师也力争通过刑事报案追究嫌疑人的刑事犯罪责任与追赃的方式以及民事立案追究其民事赔偿的方式,为文某维权。受刑事犯罪被害人或者被害单位的委托,代理其追回因犯罪所遭受的损失、协助侦查机关查获嫌疑人及调取证据等,也冬某盗窃罪案值近15万数额特别巨大,程先华律师辩护获认定犯罪未遂、自首、认罪态度
依据2013年发布的,粤高法发(2013)1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在深圳盗窃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而本案冬某盗窃案值在15万,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按照刑法的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量刑不容乐观。而本网程先华律师介入辩护本案后,不但为冬某艰难的争取到了自首情节,犯罪未遂情节检察院指控L某涉职务侵占上千万元 刘平凡律师介入该案辩护最终只认定5万元
刘平凡律师2月中旬接受委托,该案开庭时间为3月4日,离开庭时间不足15天。该该案卷宗和证据材料多大2000多页,为做好该案的辩护,刘平凡律师亲自带领团队律师研究该案的辩护和寻找突破口。经会见被告人并多次核对卷中证据,最终作出一份账目证据统计表,核实下来,律师认为:某侵占的数额最多不超过6万元。经过两天的庭审,3月11日,该案一审宣判,其判决认定L某的侵占数额仅仅为5万元,几乎完全采纳律师意见。收到熊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指派律师介入一审判二缓三
2008年8月,被告人熊某某进入重庆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工作。2011年2月开始,熊某某负责由某某公司管理的重庆市南岸区“某某”小区车库管理等工作。2011年6月开始,熊某某同时负责由某某公司管理的重庆市南岸区“某某大厦”和“某某”小区车库管理等工作。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熊某某利用担任“某某”小区车库管理的便利,在收取车主停车月票费后,私自截留部分车主某某投资有限公司职员私自收取租户租金被判处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4月份,被告人蔡某雄在汕头市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任职,同年6月份,被告人蔡某雄负责为某某公司向租户收取该公司出租的位于某某区某某镇“某某职工之家”的楼房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被告人蔡某雄因赌博负债,便萌发利用其为某某公司向租户收取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的职务便利,将收取的款项占为己有的念头。2012年12月份,被告人蔡某雄将向某某公司的租户高某金、吴某松、黄某奇、马某忠等人收取经济联合社会计员犯诈骗、职务侵占罪,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指派律师介入
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陈某国在担任汕头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经济联合社会计员期间,虚构该村要发放位于该村驳脚边边角地的铺地及其自己分得的4间铺地要转手出卖的事实,以收取定金及借款的名义,冒充该村主任陈某豪、出纳员陈某廷的签名,出具收款收据,分别骗取被害人陈某洪4万元、陈某典8万元,合计12万元。该款被被告人陈某国用于日常开支。香格里拉工地安全主管盗窃钢管,牛律师刑辩团队律师介入一审获缓刑
2013年9月19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青海某某建设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四期工地安全主管期间,利用主管安全的便利条件,经事先与一名姓陈的废品收购人员(具体姓名不详)预谋后,被告人王某某安排当天值班的两名保安放假,由姓陈的男子找了两辆车来到香格里拉四期工地,将存放在工地施工用的不同规格的钢管共计1130根拉走。次日,工地负责人发现钢管缺失便找被告人王某某核实,王某某承认钢管是自己找人私自拉走。后被告人王孙某某职务侵占18多万一审判处贪污罪有期徒刑八年,二审刘平凡律师介入改判职务侵占
2008年6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某某在任南某某电器有限公司经理期间,使用某某市某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发票198000元,在南某某电器有限公司入账。后南某某电器有限公司将198000元支付给某某市某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某某市某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扣除税金后,将188100元存入孙某某银行卡。一审判处被告人犯贪污罪有期徒刑八年,二审改判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张某行贿58.9万元,刘平凡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最终获刑8年
张某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共计58.9万元,涉嫌行贿罪,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时刘平凡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依法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张某最终仅获刑8年。大幅度减轻处罚!A某盗窃价值60余万,牛律师团队辩护改认定15万并认定自首被减轻
在WANG某的盗窃案中,牛律师团队综合运用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辩护策略:一、运用自首有效对抗扭送。即:被告人与被害单位的相关人员一同前往派出所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还是扭送?程先华律师提出WANG某与被害单位的相关一同前往派出所时,人身自由并没有受到限制,被害单位的相关人员也未对WANG某实施任何限制其自由的行为或措施,比说捆绑等,WANG某主观上是想向派出所说明情况,因此应当认定为主动投案、如实供程先华律师、张宏实习律师辩护富士康30台Iphone5手机被盗案,提出gao某返
盗窃被发现后,返还财物行为如何定性?系退赃,还是中止或未遂?中国牛律师团队程先华律师、张宏实习律师在接手康士康公司30台Iphone5手机(数额巨大,量刑幅度3-10年)被盗案后,分析gao某因作案被发现,想返还财物行为,应定性为未遂,而非退赃获;同时指出生产线上未装软件系统的手机,不能按市场价认定其价值;本案非共同犯罪案件,上述三观点获法院认可,对gao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辩护人程先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