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点击进入团队律师网站]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下载APP
暴力案件团队案例库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主要承办特大暴力犯罪案件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投毒罪、放火罪、爆炸罪等暴力犯罪案件。其中,湖南张某入室抢劫案仅获刑6个月;团伙冒充军警抢劫200万可判刑10年以上,吴某仅获刑1年3个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当初的主犯只判一年当庭释放;谢某人室抢劫罪案改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缓刑释放;为深圳某房地产公司老板雇凶杀人逆转生死!海归绑架儿童索要50万,刑辩律师刘平凡介入成功减刑五年;福建A某强奸并强迫17岁怀孕少女东莞卖淫仅获刑5年等等。这些成功案例是基于牛律师团队办案始终坚持实行每案每阶段由该领域最擅长的专业律师承办,优势组合,精耕细作的硕果。也是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承办的上百宗暴力犯罪案件经验的必然!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当前位置:首页团队案例库 → 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何芳律师介入辩护
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何芳律师介入辩护
收案日期:2011/03/07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743次
[核心提示]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案 号
 【2011】祥博刑字2011第28号
承办律师
  何 芳
关 键 字
 妨害公务罪 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 重庆律师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11116 2340分许,被告人李某等人酒后乘坐王某驾驶的出租车在重庆市渝北区xxx加气站加气时,双方因加气过程中产生的“等时费”发生纠纷。随后,被告人李某等人趁酒劲砸坏出租车玻璃、发动机引擎盖等,并追逐王某。王某随即报警。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重庆市渝北区xxx加气站,准备将李某等人带回交巡警平台处置。被告人李某拒绝配合,并与随后赶来的被告人高某、刘某围攻殴打执行公务的民警和协勤队员,造成民警吕某右眼部软组织挫伤、协勤队员游某鼻骨骨折、彭某左胸部软组织挫伤。

律师办案

辩护人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积极查阅相关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把握时机,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控方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高某、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方意见

1.被告人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

2.被告人高某的主观恶性小。

3.被告人高某属于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小

4.被告人高某是受他人教唆,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争议焦点

怎样对高某进行量刑的问题

办案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办案总结

 1.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

2.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群众围攻、顶撞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是由于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宣布的某项政策、决定、措施不理解,有意见,向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质问,要求说明、解释、答复、由于情绪偏激、态度不冷静、方法不得当而形成的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围攻、顶撞行为。在围攻、顶撞过程中,常伴有威胁性语言和类似暴力的推擦、拉扯行为,在客观上妨害了公务。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分享到: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15 www.lawyer123.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