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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件机构案例库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主要承办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等毒品犯罪案件。其中,被告人石某等八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30公斤免死案;香港“阿伯”大毒枭贩毒60kg一审判死二审辩枪下留人案;无罪!走私毒品咖啡因25千克刘平凡辩护成功等等毒品犯罪大案要案。这些成功案例是基于牛律师团队办案始终坚持以“案件流程化管理与专家顾问团相结合”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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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律师成功辩护陈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改变罪名
收案日期:2015/12/28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1346次
[核心提示]2015年3月21日,被告人陈某在知道同住一室的周某某(在逃)在其租住的某小区房间卧室电脑柜抽屉放有9包蓝色塑料袋装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13包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由于担心被别人拿走,不好向周某某交差,仍然用钥匙将放有毒品的电脑柜抽屉锁住予以藏匿。同年3月22日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民警在被告人陈某租住房内抓获被告人陈某和唐某,并当场查获存放于其卧室电脑柜抽屉以及床头柜抽屉内的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和甲基苯丙胺疑似物,经称重: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净重147.8克,甲基苯丙胺疑似物净重7.2克,经永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甲基苯丙胺片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甲基苯丙胺疑似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案 号
 【2015】际刑第0503号
承办律师
  唐 源
关 键 字
 窝藏毒品 非法持有毒品 改变罪名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21日,被告人陈某同住一室的周某某(在逃)在其租住的某小区房间卧室电脑柜抽屉放有9包蓝色塑料袋装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13包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由于担心被别人拿走,不好向周某某交差,仍然用钥匙将放有毒品的电脑柜抽屉锁住予以藏匿同年3月22日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民警在被告人陈某租住房内抓获被告人陈某和唐某,并当场查获存放于其卧室电脑柜抽屉以及床头柜抽屉内的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和甲基苯丙胺疑似物,经称重: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净重147.8克,甲基苯丙胺疑似物净重7.2克,经永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甲基苯丙胺片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甲基苯丙胺疑似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控方意见

该院以被告人陈某明知甲基苯丙胺片剂.甲基苯丙胺系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在七到九年量刑

辩方意见

辩护人唐源律师辩护称公安侦查程序违法,在搜查时没有出示警官证、搜查证,没有让被告人陈某当场见证搜查  称量、录像等行为,也没有其他见证人见证搜查过程;称量用电子称无检验合格证明;毒品检材来源不确定,故本案控方用来指控毒品不能证明周某某放在被告人家里的毒品,不能作定案证据被告人陈本人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未达十克,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而被告人陈并不知道他人放置多少毒品在其家中,并无控制这些毒品的意图,仅默认他人藏匿毒品在其其行为构成窝藏毒品罪,被告人陈在本案中出于被动且归来后主动坦白,认罪态度好,请求对其以窝藏毒品罪从轻处罚或者根据证据判决无罪。

争议焦点

本案被告陈某是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办案结果

被告人犯有窝藏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办案总结

该案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家属得知被告人将要判七到九年的刑期,一个新生的家庭即将面临解体被告人父母心急如焚,急病乱投医花了20多万找关系,想给被告人改变罪名并降低量刑,最终却被骗了今社会很多当事人都是相信关系,而不太相信专业刑辩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辩护人唐源律师通过大半年的努力工作判员、检查院领导都亲自致电辩护人沟通本案,最终成功的将此案被告罪名改变并量刑较轻,得到了法院和检察院领导的一致好评,被告人和其家属更是感激不尽改变了当初对专业刑辩律师的不信任态度!

相关法条

该案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家属得知被告人将要判七到九年的刑期,一个新生的家庭即将面临解体被告人父母心急如焚,急病乱投医花了20多万找关系,想给被告人改变罪名并降低量刑,最终却被骗了今社会很多当事人都是相信关系,而不太相信专业刑辩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辩护人唐源律师通过大半年的努力工作判员、检查院领导都亲自致电辩护人沟通本案,最终成功的将此案被告罪名改变并量刑较轻,得到了法院和检察院领导的一致好评,被告人和其家属更是感激不尽改变了当初对专业刑辩律师的不信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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