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成功人士A某自述业务遍及全世界却在深圳突然因涉嫌大宗毒品交易被抓:
A某,男,台湾人,现年71岁,常年居住在深圳,并有机会即在各国家游走。据其个人介绍:自己为生意人士,因业务遍及全世界,因此常常行走在澳大利亚、泰国、越南、新加坡、台湾、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等国家。近日在深圳家中过生日之后本准备飞赴新加坡办事,但却突然于2015年8月11日被广州某办案单位抓捕并当场从其家中搜出毒品几十克,身陷本案。
某办案单位告知:A某涉嫌毒品犯罪数额巨大,可能面临死刑刑罚但A某否认控罪:
据办单单位依法告知:A某有三个罪名,涉嫌三宗案件:涉嫌贩卖毒品罪,毒品数量55公斤,并且其是主犯、头目;涉嫌走私毒品罪,毒品数量300吨,并且其也是主犯、头目;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毒品数量几十克,系从其家中搜查出的。目前,A某案件总共抓获数十人,均是涉嫌该案件的责任人。
但据A某依法辩解:其并不知道55公斤毒品事宜及300吨毒品事宜,该两宗毒品与其个人没有任何关系,其已经70多岁,生意已考虑不做了。自己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可言。对A某来说,其是完全否认自己有任何犯罪事实。
一、家属及犯罪嫌疑人法律观念浓厚,法律意识较强:选择第一时间寻找并委托本网擅长办理毒品犯罪辩护尤其是刑事毒品大案要案的律师介入辩护工作:
A某家属火速反应,经各方评估和筛选确认并经过A某的亲自会见考核:最终认定牛律师机构·刘平凡律师、程先华律师为其辩护人,负责本案的辩护工作。
二、刘平凡、程先华两律师快速反应,立即通过各方了解案情并着手辩护方案拟定:
1、因台湾家属及深圳家属均对A某涉案的基本情况一无所知,因此在接受A某家属委托的第二天,首席律师刘平凡即指派本网律师程先华律师立即会见了A某。后根据案件办理的需要,又持续实施了数次会见的法律行为,从A某的渠道依法了解其涉案的基本情况,并对其进行法律、证据、政策、心理健康等的辅导工作。
2、根据牛律师机构·刑辩流程标准化的要求,两律师又第一时间与本案的办单单位取得联系,并与承办人员当面沟通案件情况,初步了解清楚本案侦查机关掌握而应依法告知律师的基本案情情况,以作为律师制定辩护方案的参考背景资料。
3、其后,根据办案工作的安排,两律师又多次约见办案单位办案人员并提交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意见和相关的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律师申请等法律文书。该多份意见的提出,受到了办案单位的重视并得到了相应的答复。
三、逮捕后,案件侦查期限被三次延长,律师依法继续提交辩护意见并指出其中的法律问题所在,收到办案单位的高度重视。
A某于2015年12月16日被依法批准逮捕,后因案件过于复杂,且涉及到跨国取证问题,因此依法被三次延长侦查期限,直至2016年7月15日侦查工作完毕移送某检察院。在此期间,两位律师多次提交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并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意见得到很高的重视。
四、近日,两律师已依法向某检察院申请阅卷,正在等待安排。
因本案案情细节敏感,在未依法进行开庭审理本案之前,本案两位律师依法不能公布相关的辩护细节方案、律师辩护意见等,敬请谅解,也非常欢迎各位关心本案的朋友,持续关注本案,本网将持续更新本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