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志鹏律师为“云联惠”深圳某代理公司法人F某被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
[核心提示]云联惠公司于2014年1月6日在广州市黄埔区注册成立,以“消费全返”为诱饵,通过网站、微信、培训会、商学院授课等途径迅速传播宣传壮大发展,截至2017年12月31日,会员达到680万多人。
2016年11月23日,应城市东马坊居民黄某某在上线会员程某某的推荐下加入“云联惠”传销组织,先后注册账号4个,积极宣传、发展会员,发展下线层级共9层,直接发展下线会员共2148人,下线总人数2474人,非法获利共64万余元。为了实现“云联惠”在湖北应城开展传销活动,黄某某于2017年7月27日在应城市成立六级代理公司,发展下线代理和会员的代言人、协助者,非法获利23万余元。
目前,涉嫌非法传销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应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 号
〔2018〕粤际律刑字第LZP-0525号
关 键 字
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定代表人,挂名
基本案情
F某于2018年5月16日刑事拘留,涉嫌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目前,本律师已于5月26日成功专项会见嫌疑人F某。本案律师目前正在联络承办民警进一步了解案情。
律师办案
控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