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2014年12月底,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哪些“顽疾”要整治?如何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此项整治工作,半月谈记者专访了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
记者:为何要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宋寒松: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司法公开,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司法制度规范执行不到位、执法作风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给检察机关形象和执法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
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意识,营造大家都信法、守法、尊法的社会氛围,谁来带头?当然司法机关要带头。因此,最高检决定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记者: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一年之久,都有哪些“顽疾”待整治?
宋寒松:专项整治工作要重点整治八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六是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打探案情,或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这些问题中有些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有些是一直没有解决好的老问题,成了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的“顽症”。之所以要持续一年之久,就是要下力气解决这些“顽症”,特别是要抓住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务见实效,防止反弹。
记者: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什么?主要目的是什么?如何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宋寒松: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贯彻执行修改后三大诉讼法,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办案部门和关键环节,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部门、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就在哪开展重点整治。各业务条线要齐抓共管,上下级要同步联动,以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让制度规范成为铁律,真正把规范司法行为的先进理念、措施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同时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突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中央部署和上级要求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地的问题,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基层软实力和司法规范化水平。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目的是要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为确保取得实效,本次整治工作强化七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检察院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检察长负总责,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二是强化重点督办,要求对反映出的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单位、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开展专门督导、检务督察,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强化“两个责任”,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密衔接,强化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责任。四是强化“一案双查”,要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强化开门整治,扎扎实实逐段推进、验收,决不允许走过场。六是强化最高检引领示范,明确最高检机关各部门在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治的同时,针对突出问题,抓好各条线的具体指导,并实行业务厅局主要负责人包省督导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检查。七是强化典型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部署、阶段性成果,适时通报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
记者:在整治工作中是否已查办了相关案件?这类案件有何特点?
宋寒松:近来,最高检集中通报了第一批11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这些案件除了制度不健全等客观原因外,主要反映出少数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纪律要求和规章制度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司法作风粗暴,对案件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二是纪律观念缺乏,丧失了应有的职业操守和纪律底线,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法律制度和办案规范执行不严,有的选择性执法,有的妨碍刁难律师依法履职,不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四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注重业务知识和技能学习,办案瑕疵问题仍较突出。五是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重业务轻队伍,内控机制流于形式,忽视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是一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检方针不力,造成司法不规范问题屡禁不止。
记者:下一步如何建立司法规范的长效机制?
宋寒松:查找问题是一方面,关键和重点在制度完善和建设。我们将结合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运行,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引入社会评价,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同时,进一步完善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的各项机制,深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强化对检察业务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真正做到案件流转到哪,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认真贯彻下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下决心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依法慎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财物,注重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探索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身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纠正违法通知和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
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审批谁担责、谁办案谁担责。(半月谈记者 姜磊)
本新闻原标题为: 最高检:向八大司法“顽症”亮剑——访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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