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表示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

发布时间:2015-02-26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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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2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的一份文件明确,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

 

26日,最高法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这份《意见》提出,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

 

《意见》进一步明确,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职理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

 

此外,《意见》还强调,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本新闻原标题为:最高法: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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