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机构·刑辩特训营(2)期开班感悟
——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万珏
五一节前,我们从全国各地,放弃休假,放弃和家人朋友团聚,来到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学习刑事辩护。所有通过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都认真学习过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那么我们来特训营学什么?在来深圳的火车上,我一直在思考。
上周,我们去会见一个当事人,她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被判了拘役五个月,即将从看守所回家。她通过看守所打电话要会见,我也很纳闷,因为我告诉她案件判决大概结果是拘役6个月内,实际是判拘役5个月。会见时她告诉我们,同监室的一贩毒案被告人要请我们做辩护人。毒案被告人原来聘请的律师承诺只会判4年以内,收了家属60万,实际判了15年,她觉得受骗了。
我曾有一个观点:律师和骗子,只有一线之隔。你拿当事的钱去行贿,一旦事发,涉嫌行贿罪;若收受一方坚决不承认收了,则涉嫌诈骗。打着各种名目向当事人收钱,绐归有一天会出事。
如何在履行辩护律师职责的过程,有尊严的挣钱,挣光明正大的钱,积累阳光下的财富,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刑辩律师应走的职业道路。
本文编辑:牛律师机构·刑辩山西团队秘书 姚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