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6月25日 09:30-11:3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大厦23楼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主办: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娄律师谈写作《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的初衷
写《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学习并梳理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因为梳理,是最好的学习方法,在梳理的过程中会更细致的去阅读并理解法条。对于刑事案件的辩点梳理,是进行类罪的梳理,比如财产犯罪,职务犯罪等,这样才能更好的在个案的基础上把握刑事司法的规律。且写这本书,不只是站在刑事律师的角度,更是站在全局的角度寻求案件的合理解决之道。在写书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自己能分享什么,因为分享是最重要的,比如牛律师机构将他们的刑事辩护流程标准化向业界无私分享,就是很好的榜样。
其实这本书不只是简单罪名的梳理或者知识点的罗列,而是落脚在辩护律师如何具体运用,比如主体要件中特殊主体的年龄,刑法对于这一问题确实有作出规定,但在实务中如何运用,如何查明特殊主体的年龄,仅有法律规定是没法解决的,从辩护点梳理的角度看,比如是否可以进行骨龄鉴定?比如年龄是以农历还是以阳历为准?在无法查清的时候,如何寻求疑点利益归于嫌疑人或被告人,这些并不是单纯掌握知识点就足够了的。同时,有不少检察官也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他们坦言需要了解我们辩护律师怎么想的,这样才好进行高手间的过招。甚至有监牢的人员会拿着这本书跟自己的律师讲可以按照这本书来进行辩护。对于企业的刑事风险防控而言,将风险防控提前,而不是在案件发生后才去进行法律防范,让企业止于红线前,是刑事律师的意义所在。
分享自己的经验,帮助更多的人,是我的幸福,分享的越多,幸福感越大,二者是成正比的。写书也是为了更好的帮助自己在专业上成长,通过各方面的反馈,让我不断完善自己的思考,也使得大家使用本书更加方便。书友会不是宣传,是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以书会友。我很幸福的事情即在于,走在各地都会有以心相交的朋友,尤其是钟情于刑事辩护的律师朋友。并且,诚恳的希望大家都能将对于这本书的意见反馈给我。
二、娄律师谈《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的写作体系
现在对于《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中“常见”的理解不一样,之前囿于我自身办理的案件是贪污贿赂居多,本书第一版我是将贿赂罪放在前面,而这一次是将暴力犯罪放在前面,这可能更符合读者的实际情况。
根据刑九修正案的规定,新增或调整了有些罪名,比如对于侮辱妇女的相关规定,比如毒品犯罪案件的有关规定。
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书进行了修订。
新增了很多最新判决案例。我一直不掩饰自己是不爱看书的人,我爱跟闺女一块看带图的书,纯文字的书对我而言是一种痛苦(笑)。一直想细致整理法院的判决,借着这次修订终于如愿了,我细致梳理了判决中契合辩点的部分。由此,这本书最大的变化在于新增50多个案例,删减了部分不贴切的案例,不过考虑书本的体例,是着重选择了一些代表性案例。作为一本定位于实战运用的书,案例是必不可少的。
刑法的精妙不在于知识点,而在于真实案件中的具体运用。比如知识产权方面犯罪的案件,证券犯罪案件,很多刑法理论书或教科书对于这些方面案件的解决实际上是难以发挥作用的,纵使你看了这些书本理论,依然不知道如何在案件中实际操作,因为处理这些案件不仅需要刑法知识,更需要证券和知识产权方面的具体知识,这样才能综合解决问题。因此,这两方面也是我自己会继续深入研究的。
刑事案件的解决,更加需要生活经验的积累。比如挪用公款罪,仅知道刑法的“挪用”规定,而不知道现实财务制度中的运作,不知道“做账”是怎样进行的,则很难解决挪用公款案件。职务侵占案件也是如此。本书的修订在具体辩点的运用方面,我更注意表述的精炼与恰当。
还有一些小的变化。关于刑法语言的表述,比如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这种表述未必合理,比如我的导师曲新久教授即不赞成此种表述,于是在新书的修订中我便没有继续采用这种表述,而是直接将其放入辩点的归纳之中。另外,根据我近几年的执业经历,将一些辩点进行了深化,比如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中的“刑民交叉问题”。
三、对书友会的进一步设想
1.专门建立一个书友群,进行更贴近实战的具体探讨,比如前面说到的,针对特定主体的年龄,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在庭审中质证。
2.设定一定的标准,希望遇到真正热爱刑事辩护的朋友,这样我们可以进行多层次的互动。以书会友,通过书,我们可以成为真的朋友。
四、互动环节
主持人刘律师:请购买第一版的几位律师朋友分享在实际办案中的运用,以及对第二版书的看法或建议。
书友秦律师:本书确实是将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带入了本书的写作中,体例非常切合实际,而不是像一本教科书。
“娄氏辩点整理法”,结合案件本身和司法解释来理解法学知识与理论,以实务为导向,以问题为依归。第二版书,与时俱进,将新近颁布的司法解释纳入其中。将书中引用案例的出处进行了标注,方便了检索。我的一个小建议是可否加入案例的“引证码”,这样我们手机扫一扫就可以看到案例全文。
书友张律师:本书加入的案例确实有很强的指引性。第一、有助于在办案中体系性的寻找辩护点,比如以判决为基础,细致归纳了犯罪数额对量刑的影响,清晰梳理了自己在办案中的具体辩护思路,并教会了如何准确寻找辩点;第二、很大的便利之处在于,将罪名涉及到的法规及司法解释,都详细收纳了进来。同时也建议下次修订时纳入毒品犯罪案件中关于毒品搜查和检验等方面的“五步法”,也希望本书能加入“非吸类”(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点,这是我在办案中迫切希望学习的。
娄律师回答:对于张律师的建议,我说明几点,其一:对于“非吸类”犯罪(典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不太好放在本书体例中,比如放在“诈骗类”也不太合适,且本罪在现实中的辩护空间其实并不大,现实案例中在定性上基本难以触动,比如嫌疑人或被告人想取得相关资质,是很困难的;其二、结合我的办案经验,“非吸类”犯罪在现实中存在多方面的难点。一方面在于“被害人”角色的淡化,很多所谓“被害人”或多或少存在贪图高利息的心理,另一方面这些嫌疑人或被告人未必是真的希望是想“坑害”那些当事人,再有就是成为“非吸类”犯罪的案件,往往背后会有其他方面因素的助推,而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比如媒体的关注,因为很多“非吸类”犯罪案件的“被害人”较多,且多是一些退休的老年人;其三、“非吸类”案件无罪辩护的空间很小,只要案发了,资金链条断了,加上现实中嫌疑人和被告人很难取得相关资质,基于这几方面就只能转向罪轻辩护。
主持人刘律师:这本书是实用性很强的工具书,刘平凡主任强调的刑辩流程标准化,为我们搭建了骨架,娄律师运用自己丰富的智慧经验进行了辩护要点梳理,为我们指明了穴位,指导我们去精准辩护。与此同时,我们各位书友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学习。
书友刘律师:谈谈我自己的想法:第一、关键词之一“刑辩”,刑辩还有很大的空间,律师参与度不够,原因很复杂,但从律师自身角度,我们的专业水准是否值得信任,需要反思;第二、关键词之二“辩点”,我们刑辩律师要静下心来研究学习,不断提高总结;第三、关键词之三“成长”,作为刑辩律师我们应该如何成长,我自己的领悟是要多学、多写、多讲。
书友田律师:第一、分门别类(方便我们律师实用)、青年律师成长的捷近、手边书(不仅有张明楷老师等的书,还得有娄律师的书);第二、希望娄律师多来为我们解读如何运用;第三、此生愿为好书来。
牛律师机构主任刘平凡律师认为:我是这本书第一版的最早读者,也是第二版的最早一批读者;书友会,是我们刑事辩护事业的技术家园、精神乐园,我们可以在这里吸收知识,共同成长;现在的年轻律师往往不知道如何办理刑事案件,通过四处搜罗零碎的信息和方法来拼凑辩点。其次,欠缺系统有效的办案方法,比如侦查阶段对捕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方面,年轻律师就未必能准确把握住关键。通过辩护要点的有效梳理,能够帮助年轻律师在执业道路上少走弯路,形成有效辩护。此外,刘主任认为对常见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的梳理还可以通过贯穿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继续进行梳理。总而言之,书友会,是我们刑事辩护这项事业的技术家园,精神家园,在这里我们吸收知识,共同成长。
整理:周致力
编辑: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