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崇义教授亲临刑辩力机构总部指导并召开第三次《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12-18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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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7日,《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第三次研讨会在牛律师?刑辩力总部成功召开。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亲临现场指导,课题研究组核心成员刘平凡、顾宁、王晓晖、程先华、张贤达、梁佳丽、贾岚等律师参加。会议由组成员张贤达主持。

 

课题总负责人刘平凡介绍课题研究方向

刘平凡律师向樊崇义教授简单介绍了当前《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的研究方向和总体思路,他以公安侦查卷为范本向樊教授汇报了目前《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卷》基本整体构想和研究思路,介绍了将与法律出版社合作出版该规范化书籍的概况及正在与各大软件公司交流研发专为律师工作服务的刑事辩护规范流程软件的研究进度,获得了樊教授的高度认可。

 

 

各诉讼阶段课题负责人汇报研究进展

各刑事诉讼阶段课题负责人顾宁、王晓晖律师分别汇报了各阶段的研究进展及研究成果。

顾律师从理论简述、规范化表格、规范化操作三方面介绍了其侦查阶段的研究进展,同时提出了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内容融入侦查阶段辩护卷的计划;王律师则着重谈到“审查起诉阶段并非刑事审判的过渡阶段”,我们应注重每一次会见的节点,通过检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判例等内容充分审查案件证据,再结合与当事人和办案机关的沟通内容形成相应的有效辩护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要形成一套规范化辩护流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樊崇义教授提出指导意见

樊崇义教授听完大家的工作汇报后,对《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研究组的工作给予了“立在当今,功在千秋”的高度评价。他强调,当前正处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阶段,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运而生,我们的课题研究内容一定要把司法改革的新内容融入进去,解决庭审实质化问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解决当事人认罪的“自愿性”问题是该制度的核心关键。刑事律师在自愿性审查机制中的职能和任务应从明知性标准(犯罪嫌疑人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认罪后的法律后果等)、事实基础(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和自愿性(当事人是否存在被刑讯逼供的情形)三方面进行入手,明确规定刑事律师的职责范围。

樊教授还提到,在面对庭审实质化、中国刑事庭审架构调整的问题上,刑事律师应坚定落实“有效辩护”原则,作好充足的庭前准备,在“有效辩护作为”和“无效辩护不作为” 方面增加规范化条文,以案件证据为有效辩护的依据,严格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审查标准。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今天,刑事律师也应逐步加强刑事辩护的工作转型,有效辩护应该从对抗走向合作之路、协商之路。

 

 

课题未来研究方向

《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研究的架构目前已基本搭建完成,初步研究成果《刑事辩护规范卷》也预计将于明年3月面世。其研究目标即搭起刑事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建立起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纽带。在完成刑事总类案件的规范化后,下一步课题组的研究计划应侧重于刑事个类案件规范化的深入探究,将刑事辩护做到更极致化、精细化。

这是《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组的第三次课题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在樊教授的悉心指导下,与会人员进一步了解了当前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动向,清晰了《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的研究方向,为课题研究注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等司法改革内容的新鲜血液。课题研究组表示在以樊教授为代表的指导老师带领下,将继续钻研于《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在司法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再接再厉。

 

樊崇义教授与课题组核心组员合照

 

樊教授走后,课题组马不停蹄地召开了课题研讨总结会议,将樊教授提出的指导意见逐一分析并对课题组研究人员进行细节分工。同时课题组还深入探讨了将《刑事辩护规范卷》核心思想镶入刑事智能法律办公软件事宜。相信在以课题组总负责人刘平凡律师的带领下,《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研究组很快将获得新的研究成果!

 

 

 

【《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简介】

现今,中国正处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阶段,即更要求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以规范化、流程化操作办案,实质性地把握罪与罚、程度、证据和事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我国目前并未形成一套具有指导借鉴意义的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办案流程体系。

“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研究正是在这样的法治改革背景破土而出。为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以“牛律师刑辩流程标准化”基础,带领两博士研究生和牛律师机构原“牛律师刑辩流程标准化”创作人员于2016年9月14日正式启动该项研究工作。

该项目由中国政法大学“实证研究中心”立项,由樊崇义教授带领的“公诉人规范化办案研究”进行同步研究。樊教授还聘请了牛律师刑辩力机构创始人刘平凡律师作为研究员,邀刘平凡律师带领刑辩力团队共同参与研究。樊崇义教授的愿望和目的是通过这两个项目的研究,使公诉人与辩护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律语境达到高度一致,形成有效的法律对话,这有利于有效辩护的出现,更能实现以庭审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樊崇义、陈兴良、张明楷教授聘刘平凡律师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并颁发证书。

 

 

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编辑

文:谭怡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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