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等了!疫情防控期间深圳律师办事指南——法院篇

发布时间:2020-02-29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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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开年的疫情着实让全国人民陷入了紧张和恐慌,一时间,各类抗疫物资遭到疯抢。幸好,在全国抗疫的统一战线下,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如今进入了疫情的重要防控期间。随着三月份的到来,各类企业陆续完成了复工,法律从业者也不例外,公检法各个部门早已进入了工作状态,陆续发布了相应的疫情防疫下的办事指南。那么律师要如何根据各个不同地区的公检法机关的要求展开辩护工作呢,这里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份法院相关通知公告,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法院篇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整理了各个法院官网的相关通知通告,供大家在相应的工作中参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通告》特整理以下要点: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体健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深圳两级法院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两级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一律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市两级法院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已经公告送达传票或者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三、全市两级法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四、案件具备以在线视频方式开庭条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网上开庭。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上诉案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不开庭审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向全市两级法院申请办理立案、调解、递交材料等事宜,建议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和深圳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端“发现”找到“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办理,尽量避免现场申请。
    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或者确认过电子送达地址的,全市两级法院将优先选择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具备技术条件的法院,经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同意,亦可根据案件情况以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
    七、疫情防控期间,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两级法院现场登记立案、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法院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务请先行就诊。

福田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根据福田区人民法院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特整理以下要点:

    一、立案方式
    1.网上方式: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和深圳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端“发现”——搜索“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办理。对于网上立案申请,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在4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可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件材料请注明“网上立案”。联系电话:0755-21981465。
    2.邮寄方式: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件材料请注明“邮寄立案”。对于邮寄立案申请,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在收到邮件之日起4日内完成审核工作。联系电话:0755-21981506。
    3. 现场方式:为减少诉讼服务大厅人员聚集,已到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业务的,请将相关立案材料交至大厅门口的快速接收材料处,将于当日取件处理,并在次日内与当事人联系。
    注意:除起诉状(申请书)、授权委托材料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生效法律文书以外,其它材料请勿提交原件。
    对于确需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的(如涉外立案),请佩戴口罩,配合安检做好登记、测量体温和消毒等工作,进入大厅后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
    二、案件查询方式
    对于诉前调解和诉讼立案成功的案件,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主动推送立案成功的短信,请当事人或代理人注意查收手机短信。当事人需了解案件立案进度、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联系方式,可致电本院导诉电话0755-21981523或0755-82918999转8023进行查询。
    三、上诉状递交方式
    1.邮寄方式:可将上诉状等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件材料请注明“上诉材料”。联系电话:0755-21981940。
    2.现场递交:可将材料交至诉讼服务大厅门口的快速接收材料处,本院将于当日取件和处理。
    四、信访方式
    1.来电信访方式:可致电本院信访电话0755-21981025或0755-82918999转8038(或直线电话0755-21981538),法院将有工作人员记录和跟进当事人的诉求。
    2.书面信访方式:可将书面信访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信访室,邮件材料请注明“信访材料”。信访件上请写明信访要求和事实理由,案号和主审法官,并注明寄件人姓名和电话。法院在收到信访材料后3日内予以回复。联系电话:0755-21981025。
    3.法律援助律师咨询服务暂停:在疫情防控期间,原每周二、周四的法律援助律师咨询服务暂停,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五、诉讼中材料递交方式
    1.邮寄方式:诉讼过程中提交答辩状、申请书、证据等材料的,可将诉讼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XXX法官或XXX法官助理;案件尚未安排主审法官的,可将诉讼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民路12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现场递交:可将材料交至涉诉信访大厅的材料收转窗口。为做好疫情防控,请进入涉诉信访大厅的当事人佩戴口罩,并配合安检做好登记、测量体温和消毒等工作。
    补充通告:查询已结案归档的案件, 可提前拨打档案查询电话0755-82918999转8161,与工作人员预约有关查档事项,并持相关证明材料于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查询、取阅档案材料;也可将查档需求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公室档案室,工作人员确认后将相关档案材料通过司法专邮寄给查档人。

南山区人民法院
    根据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及信访接待工作事项调整公告》特整理以下要点:
    一、实行“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的立案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向南山法院申请办理立案事宜,请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端“发现”找到“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信息平台进行。当事人无需前往法院,立案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审核通过后可根据工作人员的反馈信息邮寄提交立案申请材料。不便网上立案的,亦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邮寄立案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南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14号窗口,联系电话:0755-86608120,邮编:518052。
    另,南山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集中于蛇口法庭立案,除可通过上述网上立案方式提交立案申请外,不便网上立案的,亦可选择邮寄立案,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花果路70号蛇口法庭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755-21612608,邮编:518067。
    二、来电、来信信访
    自2月2日起,南山区人民法院暂停现场信访接待工作,信访室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可通过来电信访及邮寄信访材料的方式向南山区人民法院反映诉求:
    (一)来电信访
    工作时间来电信访可拨打0755-86608311。
    (二)来信信访
    邮寄信访材料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南山法院信访室,电话0755-86608311,邮编518052。
    三、联系法官、案件信息查询
    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诉讼事项咨询
    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本院诉讼服务专线0755-86608312进行咨询。
    (二)联络法官及查询案件进展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联系法官”查询法官邮箱及部门内勤联系方式,或拨打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线0755-86608312查询法官联系方式,或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线上渠道进行。

龙岗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深圳龙岗法院”)


    根据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公告》,特整理以下要点:

    1.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院参加庭审的,可以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可从龙岗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fy.lg.gov.cn/查询。
    2.龙岗区人民法院已开通网上立案和微信立案功能,需要申请立案的,可通过官方网站https://fy.lg.gov.cn/,或者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龙岗法院,实现网上立案和在线缴费。
    3.因相关地区采取交通关停措施,龙岗区人民法院部分需赴疫区进行财产保全、调查勘验等现场处置的案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查收法官、书记员的通知。

宝安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深圳宝安法院”)


    根据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关于疫情期间档案查阅的相关通知》特整理以下要点:

    自2月4日起宝安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案件档案的现场查阅业务,停止现场接待查阅人员(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案件档案现场查阅窗口关闭期间,确有需要的阅卷人员可通过宝安区人民法院网(https://www.bafy.gov.cn/)提交查档申请,办理查档预约事项。工作人员审核预约申请后,将及时联系,并通过邮寄或指导网上阅卷的方式提供非接触式的案件档案查阅服务。
    联系电话: 0755-29997413、0755-29997265

龙华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深圳龙华法院”)
    根据龙华区人民法院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服、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知》特整理以下要点:
    1.疫情防控期间向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立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官网(www.szlhcourt.gov.cn)、深圳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端“发现”找到“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信息平台进行。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邮寄立案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龙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0755-21050078,邮编:518110。
    2.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深圳龙华法院”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官网、“深圳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

坪山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深圳坪山法院”)


    根据坪山区人民法院的《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知》特整理以下要点:

    一、当事人需要向坪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立案,建议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ssfw.gdcourts.gov.cn)、深圳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端“发现”找到“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信息平台办理或选择邮寄立案即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当事人无需前往法院,立案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及时告知。
    二、因诉讼需要联系法官可拨打电话0755-23259333咨询;递交诉讼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可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深圳坪山法院”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深圳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等线上方式进行。
    三、坪山区人民法院暂停现场信访接待工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群众申诉信访可通过来电信访、邮寄信访材料的方式反映诉求。
附相关联系方式:
    1.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速裁庭),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041号,联系电话:0755-23259040、0755-23259041,邮编:518118;
    2.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裁决庭),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3号,邮编:518118;
    3.坑梓人民法庭,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法庭路1号,邮编:518122;
    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信访室,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3号,联系电话:0755-23259163,邮编:518118。
盐田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盐田法院”)


    根据盐田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通告》《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立案及邮寄立案操作流程指引》《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在深圳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庭审的操作流程指引》特整理以下要点:

    一、网上立案
    当事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深圳移动微法院”两种方式在网上进行立案。 
    二、邮寄立案或其他材料
    1.当事人邮寄立案或其他材料的,请通过EMS邮寄方式,立案材料可参考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shenpan.gov.cn/)上公布的指引进行准备。 
    2.邮寄地址: 
    盐田本部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文化中心东侧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1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盐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3.材料寄出后请耐心等待法院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诉讼服务电话:0755-25228750(盐田本部)/0755-82679700(深圳行政审判中心)。

注:
    如有其他不详之处,欢迎大家留言指正,以便我们及时更新,联系电话:15857140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