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辩护律师发挥作用了吗?

发布时间:2013-04-13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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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被授权代理某宗案件刑事辩护律师,赴侦查机关递交走私武器弹药罪律师意见、重新鉴定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材料,今日是去跟踪侦查机关意见与反馈——在被逮捕前的刑事拘留阶段(最长不超过37天),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做很多辩护工作。

刑事辩护律师,赴侦查机关递交走私武器弹药罪律师意见、重新鉴定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材料,今日是去跟踪侦查机关意见与反馈——在被逮捕前的刑事拘留阶段(最长不超过37天),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做很多辩护工作。     今天下午,笔者为了前几日的一宗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刑事案件,而匆匆忙忙携助理赶赴某海关——该案件的侦查机关。因为路上塞车,加上助理出门办事将车开走,当然主要原因是要归咎于笔者03年考取驾照,13年竟然还不能上路。所以,出门时已然是上午10点30分。一路风驰电掣,当我们到了海关入口时却发现时间指针已到了11点10分,扑空的感觉涌上心头,懊悔,shit。但助理左顾右盼,忽然就充分发挥了他路通的效应,一路左拐绕了一个圈居然就完美的进入海关缉私局办公楼下。笔者拎包撒腿就跑上二楼,一路只听助理喊着:“我给你早谈好路了,这边可以上”,言下之意是:因为此,他才把车停在了这条捷径边上。我边跑边吼:“那边的路不通”!说着蹭蹭上了二楼办公区,一路过关斩将之本缉私科科长办公室,好啊,11点20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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