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就是贪官,如今却出现了另类贪官,那就是女性贪官,尤其那些和发生婚外两性关系的女性贪官。多少男性为此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兴奋?从过去的“发生两性关系”到如今的“通奸”,他们似乎说的如此淋漓尽致,用自己的嘴皮子品味这两个字,脑子里幻想着那些女人的可怜像,心中燃起一阵快意和自得。这种心理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比如,自宋代后让女人嫌犯脱下裤子当街被打板子,用特种刑具折磨女性性器,用割乳刑法示众,这些都无非是针对那个“女”字而动的心思。
这种情况在文革也变相大量涌现,人们热烈地斗争批判“破鞋”,无论用墨水泼洒她们的身体,还是抽打她们的脸蛋和揪起她们的头发,男人们都由衷地感受到了“革命热血沸腾”,甚至“不小心”去偷窥她们露出的某些部位,幻想一下电影中的妖娆女特务,这些大多成了不少中国男人的一种特殊趣味。虽然中国男人天天讲三从四德,那只是要管住自己家的女人,一旦女人被当众扒下裤子,就什么道德也管不着了,中国的道德自古就不是自愿的美德,而是一种惩罚性的威胁。
大家也许奇怪,既然法律上男女平等,为何只有女性贪官才被用“通奸”来描述呢?记得《红岩》中有这么一段:国民党军官威胁江姐“你不说出来就扒光你的衣服”,江姐严峻地回答“难道你没有母亲和姐妹吗?”这段台词实在让人感动,甚至连那位叫沈醉的军官也佩服起来。可惜,当今的男人中无论有罪还是没罪的都觉得女人比自己多一层罪孽,这种罪孽就是“她是女人”,可以用来减少自己的罪感,甚至谋取一点高尚感,更可以用来招揽其他男人一起分享这种快乐。女人成了贪官的理由和男人成了贪官的理由是一样的,但偏偏这“凹”的比“凸”少了一块东西,结果就成了许多男人们任意扔脏东西的洞穴。
即使她们是贪官,但她们作为的“女性”的权利不应当被尊重吗?押解女犯的是女性警察,关押女犯的牢房是女性牢房,连管理员也是女性,这是千古不变的人类伦理规则。贪污固然是犯法,女人如此,男人也如此,在特定社会制度下这并非女人的专利,只是她们在这条路上走,不得不遇到许多这类诱惑,当学生时被教授潜规则了,当秘书被首长潜规则了,当下属被上级潜规则了,于是有了对男人的报复心理,报仇的第一个对象就是老公,外遇就是对老公外遇的一种反击,多少女贪官都是从被糟蹋中走过来的,有了权力就可以用同样方式糟蹋别人,在官场中打滚必须抛弃一切廉耻,这也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意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否则会恨死自己。
如果你还是坚持要侮辱她们作为女性的最后那点尊严,那么这里有个故事,让你知 道是非对错。《圣经》中有这么一段:“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他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他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的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他说,主阿,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中国人向来只讲利害,不讲是非,但总要讲些对女性的尊重吧?每次当你控制不住要侮辱女性犯人的时候,请想起江姐的那句话吧!
作者:那小兵
原标题:请遵重女性贪官作为女人的最后那点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