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公司假借“良性退出”机制的问题探析
今年4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深圳市前海新高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外快(深圳)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通告,其中外快(深圳)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在4月6日,外快理财发布良性清退公告称:外快理财自2018年6月行业危机后收到冲击,虽一直坚信能度过难关,但2019年行业并未好转加上2020年出现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公司发展节奏,因为疫情合作商户延迟复工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而无法正常回款,合作的支付公司也因业务调整不再为其提供服务,平台的交易因此无法正常进行。最终决定良性退出,即日起正式启动良性退出工作。
备受投资人青睐的P2P,近年来,随着“e租宝”、“国湘资本”、“善林金融”等P2P机构陆续爆雷,P2P可以说是迎来了行业大洗牌。关于行业备案的政策和各种传闻一波接一波,从中央到地方的备案细则越写越长,关于到底能否备案,何时备案,行业未来前景如何等等,也是激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其中备案可谓P2P网贷平台的“生死劫”,预计过半平台将无法获得备案资质,如未获得备案批准即无法进行整改,P2P企业就要面临如何依据《深圳市网络借贷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中主动申请退出、被引导退出或被金融管理部门责令退出网贷业务进行操作,因此,如何备案与如何良性退出成为网贷平台的重中之重。
首先P2P良性退出指的是P2P向投资人发布良性退出的公告,P2P平台想要给投资者传递“平台不会失联、不会跑路,并且以组建投资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协商方式按时完成所有投资者的兑付工作。当P2P发布良性退出后,P2P平台还会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但不会再发标,同时投资人可以登录平台的账户,查看当前账户的信息操作;其次,P2P提供企业的业务数据应当是真实、完整的,且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从国家到地方颁布的细则,不难看出监管的政策与导向,P2P应回归出借资本信息中介的本质,应严格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经营事项也应控制在合法经营范围之内,对于绝大部份P2P机构而言,行业退出也是一种必然。但近年来多家企业未能顺利上“良性提出”这趟车,包括本月爆雷P2P企业(外快理财),其行为可能是:
1、以高额付息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存款”;
2、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
3、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
4、以投资经营项目为名吸收公众存款 。
重点注意的是,在P2P中层管理人员、区域负责人虽不知情但积极为他人介绍吸收资金也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外快理财自2016年发布理财产品至今,期间的运营过程中可能就存在不合规的现象,比如存在自融、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等等行为,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就非常容易导致平台发生系统性风险,其中的资金缺口往往是巨大的,而且资金去向也难以追索,对此,外快理财的负责人余某在发布良性退出公告后向投资人出具承诺函显示企业及个人财产的数额远不足填补投资人、出借人总兑现金额,企业无法避免爆雷的结果。
外快理财平台爆雷后,可以说对投资者的损失和风险已成既定事实,投资者只能向平台及借款人事后追索权利。
具体案件进展和案件分析待本律师全面参与后发布本网站,与本案有关联的当事人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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