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犯罪之抢劫罪的概念及特征

发布时间:2014-12-30
新闻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阅读次数:1316

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暴力犯罪业务部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团队服务热线:4006066148

 


暴力犯罪业务主任:www.lawyer123.cn/Member/LayerDetail_181.html" target="_blank">唐源律师 

 

电话:15919874555 微信和QQ:7773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