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莒南县盐务局向当地一家畜牧饲料加工企业下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对于这样的处罚决定,企业方面并不认可。
临沂一饲料企业因添加剂问题遭查处
王经理表示,因为饲料加工过程中要大量使用饲料添加剂,但盐务局出售的添加剂氯化钠价格太高,而且成分不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这让他们很难接受。
一边声称自己使用的是合法添加剂氯化钠,另外一边却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这种情况,临沂莒南盐务局一位崔姓局长给出了这样的解释:“盐产品氯化钠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以后,就可以统称为盐产品,所谓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法律漏洞的空子,但是是农业部批准的,我知道,你也解释不了,我也解释不了,你只能问你上一级机关。”
中国农业部的回复指出,用含碘的食盐或畜牧用盐,替代不含碘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不仅增加饲料企业的生产成本,更将削弱饲料中微量元素的均衡供给,是逼着饲料企业花更多的钱,干违法的事,生产安全质量更低的产品,而小编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中规定,国务院授权盐业主管机构管理的,只是食盐专营工作,对于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管理,没有详细授权,而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确,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尽管如此,今年三月份,临沂莒南县盐务局再次给当地一家饲料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但盐务局坚持认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属于盐产品,应该由盐务局规范管理。政策的一些争议,让饲料企业遭了秧。
临沂正大饲料有限公司的刘峰告诉小编,因为生产加工饲料的需要,他们公司每年都要购买大量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盐业公司和其他公司的氯化钠饲料添加剂产品本身没有什么区别,但价格却相差很大。今年二月份的时候,他们接到了一份关于明确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应作为饲料添加剂由农业(畜牧)部门依法管理。于是,他们公司从江苏白玫化工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但没想到,这事引来了盐务局工作人员的查处。
对于盐务局的处罚,饲料企业的工作人员并不认可。在双方交谈中,管理归属权问题还没有解决,却发生了意外冲突,饲料企业的员工指责,盐务局工作人员抢夺现场人员手机。
张秀桂是江苏白玫化工有限公司饲料添加剂部华北区的销售总监,他说,当时他的苹果手机就是被一名被人称作崔局长的盐务局工作人员抢走了。
发生了抢夺手机的事件后,饲料厂有人拨打110报了警,片刻过后,110的民警赶到了现场。当着110民警的面,江苏白玫化工有限公司的张秀桂提出有问题要问一下崔局长。
对于张秀桂的问题,崔局长拒绝回答。
农业畜牧部门认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该由他们依法管理,但盐务局认为,这些产品属于盐制品,该由他们来管。这个争议咱暂且不说,盐务局来执法调查,为什么要抢手机呢?
局长回应:抢手机因为“妨碍公务”
对于莒南县盐务局工作人员在饲料企业内抢手机的事,政协常委邓相超有自己的看法。
“首先,盐务局工作人员执法,是应该可以公开的,用手机拍摄完全可以。”
山东省政府参事,政协常委邓相超认为,盐务局工作人员到饲料企业调查属于公务行为,饲料企业人员用手机拍摄记录合理、合法。而盐务局工作人员抢夺手机的行为违法。
江苏白玫化工有限公司的张秀桂说,他来山东做业务很多年,但手机被抢,还是第一次遇到。他想不明白,对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为什么会做出抢夺手机的事?
对于抢手机的事,这位盐务局崔局长表示拒绝回答,而对于打人的问题,崔局长又提出了防碍公务的说法。但对于怎么防碍公务,崔局长并没有进一步解释。
对于莒南盐务局工作人员抢手机的事,饲料厂的几名工人都表示亲眼目睹。并且对这样的行为表达了谴责。
最终,莒南县盐务局工作人员把两部手机交给了110民警,并由民警把手机归还了失主。
原标题:临沂一饲料企业被查,员工手机遭抢!盐务局称其妨碍公务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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