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您讲解死缓的相关司法解释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您讲解死缓的相关司法解释。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适用《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死缓两年后会怎么处理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死缓两年后会怎么处理。《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死缓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死缓。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驱逐出境与限期出境的区别
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确立的附加处罚,适用这种处罚应当注意:第一,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不适用于我国公民(包括华侨)。这里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无国籍的自然人。第二,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处罚,可以在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的同时附加适用。对于该项附加处罚是否可以单独适用,本法没有明确。第三,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的不同。限期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哪些外国人不准入境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哪些外国人不准入境:一、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二、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三、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四、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五、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六、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驱逐出境的性质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驱逐出境的性质。一般认为,作为刑罚的驱逐出境与作为行政措施的驱逐出境有着原则区别:(1)处罚的性质和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种刑事处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种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入境出境管理的外国人。(2)主管机关和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作为附加刑的驱逐出境,由人民法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样的人才可以被驱逐出境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样的人才可以被驱逐出境。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驱逐出境的执行方式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驱逐出境的执行方式。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驱逐出境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我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
在侦查阶段要实现有效的辩护一定要敢于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侦查阶段,律师作为法律帮助人,没有完全的辩护权,在这一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这一阶段律师也可以向侦查人员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意见。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侦查阶段辩护技巧:一、对有关律师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的法律规定要熟知;二、对应享有的诉讼权利要积极行使。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侦查阶段的辩护技巧
新《刑事诉讼法》确认了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法律地位,完善了辩护制度。关于在侦查阶段有哪些辩护技巧,以及风险如何防范,试作如下论述。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有期徒刑的量刑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三、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有期徒刑的执行程序
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其他执行场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等。凡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有期徒刑的期限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有期徒刑具有的特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知道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
丁书苗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人民币25亿元
被称为“高铁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本名丁羽心)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书苗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讲解: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罚金的适用对象
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罚金的适用方式
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罚金的适用方式有以下几种:1.单科式;2.选科式;3.并科式;⒋复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