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团的种类和处罚有哪些?
由于犯罪集团较之单个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处刑也较重。它主要有反革命集团、走私集团、拐卖人口集团、抢劫集团、盗窃集团、诈骗集团、贪污集团、贩毒集团等,是我国刑法的重点打击对象。
刑法中的犯罪集团是什么?
犯罪集团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历来都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具备以下条件:必须由三人以上组成;具有较为固定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的犯罪目的性。集团内部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其成员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牢固性,他们在较长的时间多次实施犯罪,甚至以犯罪为常业。
被告人盗窃完毕后离开 对他人二次盗窃行为是否承担共同犯罪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是:被告人杨永涛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参加第二次盗窃行为,是否需要对两次盗窃行为负全部刑事责任?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永涛仅需对第一次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永涛对两次盗窃行为均承担刑事责任。
从具体案例中把握构成共同犯罪的界限
共同实行犯中的各犯罪人的行为相互联系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个人的行为处于整体行为的有机统一体中。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情比较复杂,区分是否为共同犯罪仍然有一定的难度。通过分析这些具体的案例,我们可以对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的界限有更明确的把握。
如何界定共同犯罪实行过限行为?
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因为新的犯罪情境的出现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责时应当看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否超出行为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如果各共同犯罪行为人对新的犯罪行为存在明显的意思联络,则不属于实行过限行为。
如何通过共同犯罪中表现的“组合结构”认定主从犯?
就本案而言,犯意虽然是淳某某提起,但许某某等人均是积极参与,未经被害人周某某的同意,共同侵入其住宅,其行为均直接侵犯了刑法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所要保护的法益,故不宜划分主从犯,但在具体量刑时可结合各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大小有所区别。
应如何认定绑架罪共同犯罪问题?
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构成李某绑架罪的共犯,王某后加入李某犯罪行为,属于事中的通谋,根据承继共犯的理论,后行为人就其本人加入所实施的行为构成共犯。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不构成李某绑架罪的共犯。第一次提出绑架行为时,王某已经明确拒绝,即在犯意上与李某不存在共同犯意。
共同犯罪中主犯已死亡能认定从犯吗?
盗窃主犯刘某因意外事故已死亡,能否认定为李某从犯?第一种意见认为,主、从犯是相互依存的,既然共同犯罪中的刘某已经死亡,主犯不存在了,从犯当然也就不存在;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刘某已经死亡,但主犯的地位是不变的,只是因其死亡法律对其免于追究,相对应的李某应认定为从犯。
哪些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
以下几种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同过失犯罪行为、故意加过失的情形、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实行过限的情形、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先后犯的特殊情形。
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两个人有预谋有协商的一起犯罪的活动,对于刑事责任两个人有轻重,主犯将重罚。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主客观方面?
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只有把这些行为与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形式有:必要的共犯和任意的共犯;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即犯罪集团或称有组织形式的共犯);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
从四则案例看涉黑犯罪团伙
方志文为首,以被告人方新江、崔广洙为骨干成员,人数较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受严惩。以陈毅锋为首的“冠丰华”特大涉黑案曾震惊深圳,该团伙重要成员李献格潜逃7年之后终难逃法网。制售假茅台团伙锒铛入狱。委托经营停车场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团伙盗窃罪量刑幅度: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什么是恶势力团伙犯罪?如何辨别?
笔者认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应当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作为一种势力团伙,是以多人(3人以上)为前提的组织或群体,二是恶势力团伙有特定的行为、活动区域等特征,三是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五个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有:孙开万、吴斌勇、李志军、曾外朝、姚纪江。
从一则案例看犯罪团伙如何实施诈骗行为
李某等人谎称是淘宝客服人员,用手机拨打该电话询问退款事宜。此外,李某等人还在网上发布虚假的财付通客服电话实施诈骗。4名被告人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家属积极退赔赃款给被害人,法院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判决。
为什么会多地出现聋哑人团伙盗窃犯罪的现象?
连续四天发生相似盗窃案,警方锁定两名聋哑人,通过汇款记录抓9人,抓获头目收缴百万元。公安部指挥21个省份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打掉61个危害极大的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0名,解救被拐聋哑人70名,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杨二都在行动中落网。
90后犯罪团伙的作案特点是什么?
海淀区“90后”犯罪以财产犯罪为主,排在前五位的犯罪类型依次是: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奸。这些嫌疑人成员大都在网吧内结识,并以网吧作为平时聚集的主要场所,一般选取夜间单身或一男一女行走的行人和年龄较小的学生作为猎取目标。
如何打击防范犯罪团伙?
笔者提出打击和防范团伙犯罪的几点意见:要露头就打,公安机关要加强排摸,加大处罚力度;要重视青少年的正规教育,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系统工程;积极开展各种社会综合治理,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文化导向、法律导向,营造出良好的社会风尚,构建和谐社会。
犯罪团伙的诱因是什么?
带有宣扬犯罪的影碟、网站、书刊等,给犯罪团伙提供了直接仿效的条件,从而诱发犯罪,现今的犯罪团伙已不再是单纯为求生存温饱而走上犯罪道路,更多的是为了寻欢作乐贪图享受而误入歧途。这些团伙成员经历或家庭状况相同,“同命相连”的感觉使他们有归属感,容易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