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家探视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5-01-07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阅读次数:803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29条和《实施办法》第36条的规定,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家探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

 

2.经办按机关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长、处长批准;

 

3.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但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不准回家探视。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