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毒品乘坐火车被抓 归铁路运输法院专门管辖

发布时间:2015-02-25
新闻来源: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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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携带毒品打算乘坐火车,在安检口被安检员拦下,经公安人员现场盘查,发现张某携带的是冰毒。726日上午,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12815分许,安检员何某在北京站进站口第2号安检仪前边对进站旅客进行手检,被告人张某将他携带的黑色挎包从安检仪检查后,往大厅里走,何某就按照正常的手检碰了他的上衣口袋,见其两侧口袋鼓鼓的,何某就问张某里面装的是什么,张某说是给小孩带的糖,何某就让其拿出来看看,张某说“行,我给你拿”,然后来到旁边的安检桌处,何某再次要求张某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看看,张某就开始闪躲,何一看他躲就上前想用手摸一下,张某继续往后躲,何某就说“你再不拿出来,我就叫警察,让警察处理”。僵持了一分钟左右,张某还是不掏出来。何某就叫来旁边的执勤警察并告知“他身上有可疑物,不接受检查”。

 

公安人员知悉情况后对其上衣兜内的可疑物进行现场盘查,张某开始亦在推诿,未交代任何情况,直到兜内的可疑物被取出后,经盘点,共有8包白色晶状物体。张某无法狡辩,承认其携带的是冰毒,并称毒品是自己花了近6万元从广州买来的,要乘坐火车带到沈阳。毒品经鉴定为甲基苯丙胺,共273.39克。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标题:安检口谎称毒品为糖果 一审判决获刑十五年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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