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也存在级别管辖吗?
发布时间:2015-02-26 新闻来源:找法网 阅读次数:632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原标题:公安机关的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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